检测样品
非甲烷有机物的检测样品主要来自空气监测。通常,采样仪器会从大气中提取空气样本,并对其中的有机化合物进行分离和分析。这些样品常见的来源包括城市区域的环境空气、工业排放源周围的空气、交通密集区的空气等。在进行非甲烷检测时,要求样品具有代表性,并且采样方法需符合标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检测项目
非甲烷检测的主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非甲烷有机气体的浓度测定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种类和含量分析
- 臭氧前体物质的监测
- 颗粒物中有机成分的分析
其中,最常见的检测项目是通过测量空气中非甲烷有机物的浓度,来评估大气污染程度。根据具体需求,还可以进行更为详细的有机物成分分析。
检测仪器
进行非甲烷检测所需的仪器主要包括气相色谱仪(GC)、质谱仪(MS)、红外光谱分析仪等。这些仪器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检测需求:
- 气相色谱仪(GC):通过分离气体中的不同成分,利用其特有的保留时间来分析非甲烷有机物的种类和浓度。
- 质谱仪(MS):可以准确测量不同分子质量的有机化合物,结合气相色谱使用时,能够提供更精确的分析数据。
- 红外光谱仪(FTIR):适用于快速检测非甲烷有机物,能够提供实时的气体浓度数据,且对多种有机物具有较强的敏感性。
检测方法
非甲烷有机物的检测方法通常包括采样法和分析法两部分。常见的采样方法有泵吸式采样和吸附管采样等,具体选择取决于检测的环境和目标化合物。采样后,通常采用气相色谱法(GC)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为了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实验室往往会根据不同的标准操作程序(SOP)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仪器的校准。此外,随着科技的进步,近年来出现了基于传感器的便携式检测设备,能够在现场快速检测非甲烷有机物的浓度。
检测标准(部分)
《 T/LNEMA 028-2024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应急监测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应急监测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 标准号:T/LNEMA 028-2024
- 中国标准分类号:N771
- 发布日期:2024-12-10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01
- 实施日期:2025-01-10
- 团体名称:辽宁省环境监测协会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标准规定总烃(以甲烷计)、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9mg/m3,测定下限均为0.36mg/m3。
《 DB14/T 2966-2024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
- 标准号:DB14/T 2966-2024
- 中国标准分类号:Z01
- 发布日期:2024-01-03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 实施日期:2024-04-03
- 技术归口: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山西省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 DB14/T 2965-2024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
- 标准号:DB14/T 2965-2024
- 中国标准分类号:Z01
- 发布日期:2024-01-03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99
- 实施日期:2024-04-03
- 技术归口: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山西省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功能和性能、监测站房建设、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联网和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
《 DB36/T 1939-2024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
- 标准号:DB36/T 1939-2024
- 中国标准分类号:Z25
- 发布日期:2024-03-26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实施日期:2024-09-01
- 技术归口: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环境空气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江西省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验收与运行技术要求》由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及运行要求等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验收和运行管理。
《 T/GDAEPI 12-2022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法)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法)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标准号:T/GDAEPI 12-2022
- 中国标准分类号:N772
- 发布日期:2022-12-31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01
- 实施日期:2022-12-31
- 团体名称: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标准分类: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保健和安全
-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法)的原理和组成、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检测方法、安装要求、检测项目、技术指标调试检测要求、技术验收要求、日常运行管理要求、日常运行质量保证要求、数据审核和处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法)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法适用于二氧化碳本底体积浓度不超过2000μmol/mol,且含氧量不低于5%的废气排放测量
《 DB13/ 1577-2012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
- 标准号:DB13/ 1577-2012
-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 发布日期:2012-07-31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实施日期:2012-08-15
-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河北省环境空气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值》,主管部门为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DB32/T 3944-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 标准号:DB32/T 3944-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Z05
- 发布日期:2020-12-15
-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20
- 实施日期:2021-01-15
-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江苏省标准化总则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DB35/T 1913-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 标准号:DB35/T 1913-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 发布日期:2020-06-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 实施日期:2020-09-29
- 技术归口: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固定源排放限值福建省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现场测定。本标准中非甲烷总烃的方法检出限为0.1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4mg/m3(以碳计)。
《 DB37/T 392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 标准号:DB37/T 3922-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Z15
- 发布日期:2020-04-03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实施日期:2020-05-03
-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山东省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境空气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DB11/T 1367-2016 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
- 标准号:DB11/T 1367-2016
- 中国标准分类号:Z30
- 发布日期:2016-12-22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 实施日期:2017-01-01
- 技术归口: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固定源排放限值北京市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HJ 1286-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 标准号:HJ 1286-2023
- 中国标准分类号:Z10
- 发布日期:2023-02-09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 实施日期:2023-08-01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保健和安全(词汇)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HJ 环境保护文献术语学综合环保环境保护水利标准化词汇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技术规范》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 HJ 1013-2018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标准号:HJ 1013-2018
- 中国标准分类号:Z25
- 发布日期:2018-12-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17.060
- 实施日期:2019-07-01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 HJ 1012-2018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标准号:HJ 1012-2018
- 中国标准分类号:Z10
- 发布日期:2018-12-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 实施日期:2019-07-01
-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以下简称“仪器”)的设计、生产和检测。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用于环境空气及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Ⅰ型仪器,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仪器本标准称为Ⅱ型仪器。
《 HJ 604-2017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 标准号:HJ 604-2017
- 中国标准分类号:Z10
- 发布日期:2017-12-14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 实施日期:2018-03-01
- 技术归口:环境保护部
- 代替标准:代替HJ 604-2011
-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HJ 环境保护文献术语学综合环保环境保护标准化词汇保健和安全(词汇)
-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由环境保护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也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标准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以碳计)。
《 HJ 604-2017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 标准号:HJ 604-2017
- 中国标准分类号:Z10
- 发布日期:2017-12-14
-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 实施日期:2018-03-01
- 技术归口:
- 代替标准:代替HJ 604-2011
- 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HJ 环境保护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也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也适用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标准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以碳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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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非甲烷有机物的检测为空气质量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对于改善城市空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非甲烷有机物的精准监测将是未来空气质量监控的关键领域。通过不断提升检测技术和方法,我们可以更有效地识别污染源、采取科学的治理措施,推动环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检测资质(部分)




检测实验室(部分)
合作客户(部分)





检测报告作用
1、可以帮助生产商识别产品的潜在问题或缺陷,并及时改进生产工艺,保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2、可以为生产商提供科学的数据,证明其产品符合国际、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和规定,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可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产品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减少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4、可以帮助生产商构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誉度,并促进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
5、可以确定性能和特性以及元素,例如力学性能、化学性质、物理性能、热学性能等,从而为产品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参考。
6、可以评估产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以及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从而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检测流程
1、中析研究所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2、客户可选择寄送样品或由我们的工程师进行采样,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我们的工程师会对样品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报价,以便客户了解检测成本。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
5、在检测过程中,我们将与客户进行密切沟通,以便随时调整测试方案,确保测试进度。
6、试验测试通常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根据样品的类型和数量而定。
7、出具检测样品报告,以便客户了解测试结果和检测数据,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为非甲烷检测:揭开空气质量背后的神秘面纱的检测内容,如需更多内容以及服务请联系在线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