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GB/T 1576-2018 工业锅炉水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给水、锅水、蒸汽回水以及补给水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MPa,且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
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中国标准分类】 J75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7.060.30-锅炉和热交换器
国家标准 GB/T 1576-2008 工业锅炉水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标准。rn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3.8MPa、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rn本标准不适用于铝材制造的锅炉。
【中国标准分类】 J75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7.060.30-锅炉和热交换器
国家标准 GB 1576-2001 工业锅炉水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运行时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出口蒸汽压力小于等于2.5MPa 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也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
【中国标准分类】 J98 活塞式内燃机与其他动力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25-工业用水
国家标准 GB/T 1576-1996 海水水质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域各类使用功能的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海域。
【中国标准分类】 Z50 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10-天然水资源
国家标准 GB 3097-198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监测与分析方法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地表水、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的水质监督管理。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除外)以及未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水、农产品加工废水和处理后的农村生活污水进入农田灌溉渠道,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也适用于按本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标准分类】 Z51 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01-水质综合
国家标准 GB 5084-2005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监测和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表水、地下水廓齄霸酌藕宦业度水及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的工业废水作 为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中国标准分类】 Z50 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10-天然水资源
国家标准 GB 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中国标准分类】 C51 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6816-1986 水质词汇 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Z50 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6920-1986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饮用水、地面水及工业废水pH值的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Z50 环境质量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66-19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和工业废水中总铬的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67-198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和工业废水中六价铬的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68-1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 碘离子浓度大于等于3.8mg/L时会明显影响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的回收率与精密度。 当洗净剂浓度大于等于0.1m1/L时,采用溴酸钾-溴化钾消解法,其汞的回收率小于67.7%。 若有机物含量较高,6.1.1.2或6.2.1步骤中规定的消解试剂最大用量不足以氧化样品中有机物,则本方法不适用。 本标准最低检出浓度为含汞0.1μg/L;在最佳条件下(测汞仪灵敏度高,基线噪音及试剂空白值极低),当试份体积为200m1时,最低检出浓度可达0.05μg/L。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69-198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受汞污染的地面水。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70-1987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天然水和废水中微量铅。测定铅浓度在0.01~0.30mg/L之间。铅浓度高于0.30mg/L,可对样品作适当稀释后再进行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71-1987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1.1 测定的物质:本标准规定了用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测定水和废水中的镉。 . 1.2 样品类型: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天然水和废水中微量镉。 有关干扰问题见附录A。 1.3范围:本方法适用于测定镉的浓度范围在1~50μg/L之间,镉的浓度高于50μg/L时,可对样品作适当稀释后再进行测定。 1.4检出限:当使用光程长为20mm比色皿,试份体积)0100m l时,检出限为lμg/L。 1.5 灵敏度:本方法用氯仿萃取,在最大吸光波长:518nm测量时,其摩尔吸光系数为8.56×10 4 L/mol.Cm。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72-1987 水质 锌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双硫腙分光光度法测定水中的锌。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天然水和某些废水中微量锌。有关干扰问题见附录A。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锌浓度在5~50μg/L的水样。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73-1987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铜、锌、铅、镉的原子吸收光谱法。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76-1987 水质 钙的测定 EDTA滴定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用EDTA滴定法测定地下水和地面水中钙含量。本方法不适用于海水及含盐量高的水。适用于钙含量2~100mg/L(0.05~2.5mmol/L)范围。含钙量超出100mg/L的水应稀释后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77-1987 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EDTA滴定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用EDTA滴定法测定地下水和地面水中钙和镁的总量。本方法不适用于含盐量高的水,诸如海水。本方法测定的最低浓度为0.05mmol/L。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78-1987 水质 硝酸盐氮的测定 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饮用水、地下水和清洁地面水中的硝酸盐氮。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81-1987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地面水、地下水和工业废水中的氟化物。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85-1987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测定水和废水中的砷。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86-1987 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碘量法
【适用范围】 碘量法是测定水中溶解氧的基准方法。在没有干扰的情况下,此方法适用于各种溶解氧浓度大于0.2mg/L和小于氧的饱和浓度两倍(约20mg/L)的水样。易氧化的有机物,如丹宁酸、腐植酸和木质素等会对测定产生干扰。可氧化的硫的化合物,如硫化物硫脲,也如同易于消耗氧的呼吸系统那样产生干扰。当含有这类物质时,宜采用电化学探头法。 亚硝酸盐浓度不高于15mg/L时就不会产生干扰,因为它们会被加入的叠氮化钠破坏掉。 如存在氧化物质或还原物质,需改进测定方法,见第8章。 如存在能固定或消耗碘的悬浮物,本方法需按附录A中叙述的方法改进后方可使用。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90-1987 水质 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以及部分污水中六六六、滴滴涕的分析。 本方法用石油醚萃取水中六六六、滴滴涕,净化后用带电子捕获检测器气相色谱仪测定。当所用仪器不同时,方法的检出范围不同。γ-六六六通常检测至4ng/L,滴滴涕可检测至200ng/L。 样品中的有机磷农药、不饱和烃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等有机化合物在电子捕获鉴定器上也有响应,这些干扰物质可用浓硫酸除掉。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93-1987 水质 亚硝酸盐氮的测定 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分光光度法测定饮用水、地下水、地面水及废水中亚硝酸盐氮的方法。 测定上限 当试份取最大体积(50m1)时,用本方法可以测定亚硝酸盐氮浓度高达0.20mg/L。 最低检出浓度 采用光程长为10mm的比色皿,试份体积为50ml,以吸光度0.01单位所对应的浓度值为最低检出限浓度,此值为0.003mg/L。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7494-1987 水质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溶液中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亚甲蓝分光光度法。 本方法适用于测定饮用水、地面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的低浓度亚甲蓝活性物质(MBAS),亦即阴离子表面活性物质。在实验条件下,主要被测物是LAS、烷基磺酸钠和脂肪醇硫酸钠,但可能存在一些正的和负的干扰(见第8章)。 当采用10mm光程的比色皿,试份体积为100m1时,本方法的最低检出浓度为0.05mg/LLAS,检测上限为2.0mg/LLAS。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8972-1988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T 9803-1988 水质 五氯酚的测定 藏红T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含五氯酚工业废水以及被五氯酚污染的水体中五氯酚的测定。其测定浓度范围为0.010.5mgL:挥发酚类化合物(以苯酚计)低于150mg/L对测定无干扰。最低检出浓度为.01mg/L。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水质
国家标准 GB 11607-1989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苯胺类化合物的N(1-萘基)乙二胺重氮偶合比色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染料、制药等废水中芳香族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01-水质综合
国家标准 GB/T 11890-1989 水质 苯系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及地表水中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异丙苯、苯乙烯8种苯系物的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01-水质综合
国家标准 GB/T 11891-1989 水质 凯氏氮的测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以凯氏(Kjeldahl)法测定氮含量的方法。它包括了氨氮和在此条件下能被转化为铵盐的有机氮化合物。此类有机氮化合物主要是指蛋白质、(左月右示)胨、氨基酸、核酸、尿素及其他合成的氮为负三价态的有机氮化合物。它不包括叠氮化合物、连氮、偶氮、腙、硝酸盐、亚硝基、硝基、亚硝酸盐、腈、肟和半卡巴腙类的含氮化合物。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工业废水、湖泊、水库和其他受污染水体中的凯氏氮。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01-水质综合
国家标准 GB/T 11894-1989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碱性过硫酸钾在120~124℃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测定水中总氮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的测定。本法可测定水中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无机铵盐、溶解态氨及大部分有机含氮化合物中氮的总和。
【中国标准分类】 Z16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01-水质综合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