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部分)
静态电源电流
输入高电平电流和输入低电平电流
输出高低电平
时序电路转换频率
动态电源电流
检测样品(部分)
微控制器
检测标准(部分)
这种技术主要用于工厂自动化中的简易传感器和执行器。包括小型和具有成本效益的微控制器。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主站和设备单点数字通信接口(SDCI)的通信服务和协议(依据ISO/OSI参考模型的PL DI.和Al.)。
本部分还包括电磁兼容性(EMC)测试要求。
本部分不包括整合了多点或多点连接的通信接口和系统,也不包括将单点数字通信接口(SDCI)集成到如现场总线这种更高等级系统。
本文件适用于拖拉机.其他农业机械电子控制系统可参照使用。
基准条件是在大量应用中所观测到的元器件应力典型值。基准条件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可通过采用考虑真实工作条件的应力模型,计算出任何条件下的失效率。在早期设计阶段,基准条件下的失效率允许用于实际的可靠性预计。
本标准描述的应力模型是通用模型,可在需要时作为基准条件下失效率数据转换为真实工作条件下失效率的基础,这简化了预计方法,失效率数据的转换只允许在元器件规定的功能使用限制范围内进行。
本标准还就如何构建元器件失效率数据库,以提供可用于本标准应力模型的失效率提供了指南。
指定失效率数据的基准条件是为了使不同来源的数据可以在同一基准上进行比较。如果失效率数据依照本标准给出,则不需要附加特定条件的信息。
本标准不提供元器件的基本失效率,而是提供模型把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的失效率由一种工作条件转换到另一工作条件下的失效率。
本标准描述的预计方法都假定元器件是在使用寿命期内使用的。本标准方法有通用性,但明确适用于第6章和附录E.2中给出的元器件类型。
在本文件中,将激光作为能量源传输给患者的医用电气设备或医用电气系统称为“激光设备”。
注1:这些应用中分类为1类、1M类、2类、2M类或3R类的激光产品适用于GB7247.1-2012和通用标准。
如果一章或一条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该章或条的标题和内容将明确说明这一点。如果没有明确说明,该章或条适用于相关的ME设备和ME系统。
除通用标准7.2.13生理效应外,本文件范围内的具体要求不包括激光设备预期生理功能的内在危 险(源)。
注2:见通用标准4.2ME设备或ME系统的风险管理过程。
注3:如果激光设备被分为1C类,并用于家用,则该激光设备符合IEC 60335-2-113:2016。
1.2这些定义按标题分组,以便从它们的前后关系上去理解这些相关的术语。但这样的分组并不意味着对定义增加了含义。
1.3 GB/T20438.1、GB/T20438.2、GB/T20438.3和GB/T20438.4是基础的安全标准,虽然它不适用于简单的E/E/PE安全相关系统(见GB/T20438.4-2017的3.4.3),但作为基础安全标准,各技术委员会可以在IEC指南104和ISO/IEC指南51的指导下制定相关标准时使用。GB/T20438.1、GB/T20438.2、GB/T20438.3和GB/T20438.4也可作为独立标准来使用。GB/T20438的横向安全 功能不适用于在IEC 60601系列指导下的医疗设备。
1.4各技术委员会的责任之一,是在其标准的起草工作中尽可能使用基础的安全标准。在本文中,本基础安全标准中的要求、测试方法或测试条件只有在这些技术委员会起草的标准中已明确引用或包含时适用。
1.5图1表示了GB/T20438的整体框架,同时明确了本部分在实现E/E/PE安全相关系统功能安全过程中的作用。
本标准适用于嵌入式系统的应用、开发、教学、出版和信息交流。
本部分适用于智能传感器的生产、科学研究、教学以及其他有关技术领域。
对于某些使用微机电系统部件构成的智能传感器(如化学分析仪、流量计等)以及预期在特殊环境(如爆炸气体环境)使用的智能传感器,还需参照其他相关国家标准。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
注:其他专用的安全标准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反之亦然。
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文件发布日期前正在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不适用于本文件。对于在本文件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变更时,本文件基于这些变更对安全生命周期的活动进行裁剪。未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与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进行集成时,需要按照本文件进行安全生命周期的裁剪。
本文件针对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文件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
本文件提出了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进行功能安全开发的框架,该框架旨在将功能安全活动整合到企业特定的开发框架中。本文件规定了为实现产品功能安全的技术开发要求,也规定了组织具备相应功能安全能力的开发流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量产乘用车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子电气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子电气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标准发布日期前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对于在本标准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进一步的开发或变更时,仅修改的部分需要按照本标准开发。
本标准针对由电子电气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 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标准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 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电子电气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而引起的。
本标准不针对电子电气系统的标称性能,即使这些系统(例如,主动和被动安全系统、制动系统、自适应巡航控制系统)有专用的功能性能标准。
——硬件层面产品开发的概述;
——硬件安全要求的定义;
——硬件设计;
——硬件架构度量的检测;
——因随机硬件故障而导致违背安全目标的检测;
——硬件集成和验证。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注:其他专用的安全标准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反之亦然。
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文件发布日期前正在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不适用于本文件。对于在本文件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变更时,本文件基于这些变更对安全生命周期的活动进行裁剪。未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与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进行集成时,需要按照本文件进行安全生命周期的裁剪。
本文件针对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文件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
本文件提出了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进行功能安全开发的框架,该框架旨在将功能安全活动整合到企业特定的开发框架中。本文件规定了为实现产品功能安全的技术开发要求,也规定了组织具备相应功能安全能力的开发流程要求。
本文件不针对电气/电子系统的标称性能。
本文件中对硬件要素的要求适用于非可编程和可编程硬件要素,如ASIC FPGA和PLD,更多指南见GB/T34590.10-2022和GB/T34590.11-2022。
附录A概述了本文件的目标、前提条件和工作成果。
——启动硬件层面产品开发的要求;
——硬件安全要求的定义;
——硬件设计;
——硬件架构度量;及
——因随机硬件失效导致违背安全目标的检测,硬件集成及测试。
本部分对于硬件要素的要求适用于非可编程要素和可编程要素,如ASIC FPGA和PLD。并且,GB/T34590.6-2017、GB/T34590.8-2017的第11章和12章中的要求对于可编程电子要素是适用的。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量产乘用车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子电气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子电气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标准发布日期前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对于在本标准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进一步的开发或变更时,仅修改的部分需要按照本标准开发。
本标准针对由电子电气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标准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电子电气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而引起的。
本标准不针对电子电气系统的标称性能,即使这些系统(例如,主动和被动安全系统、制动系统、自适应巡航系统)有专用的功能性能标准。
本文件只具有资料性特性,描述了GB/T34590的一般概念以便于理解。该解释将一般概念扩展到特定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安装在除轻便摩托车外的量产道路车辆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气/电子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
注:其他专用的安全标准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反之亦然。
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文件发布前正在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不适用于本文件。对于在本文件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变更时,本文件基于这些变更对安全生命周期的活动进行剪裁。未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与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进行集成时,需要按照本文件进行安全生命周期的剪裁。
本文件针对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文件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
本文件提出了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进行功能安全开发的框架,该框架旨在将功能安全活动整合到企业特定的开发框架中。本文件规定了为实现产品功能安全的技术开发要求,也规定了组织具备相应功能安全能力的开发流程要求。
本文件不针对电气/电子系统的标称性能。
如果本文件与GB/T34590其他部分存在不一致时,以GB/T34590其他部分定义的要求、建议和信息为准。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量产乘用车上的包含一个或多个电子电气系统的与安全相关的系统。
本标准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子电气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标准发布口期前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对于在本标准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进一步的开发或变更时,仅修改的部分需要按照本标准开发。
本标准针对由电子电气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标准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电子电气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而引起的。
本标准不针对电子电气系统的标称性能,即使这些系统(例如主动和被动安全系统、制动系统、自适应巡航系统)有专用的功能性能标准。
如果本部分与本标准的其他部分存在不一致时.以本标准的其他部分中定义的要求、建议和信息为准。
本文件不适用于特殊用途车辆上特定的电气/电子系统,例如为残疾驾驶者设计的车辆系统。
注:其他专用的安全标准可作为本文件的补充,反之亦然。
已经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或在本文件发布前正在开发的系统及其组件不适用于本文件。对于在本文件发布前完成生产发布的系统及其组件进行变更时,本文件基于这些变更对安全生命周期的活动进行裁剪。未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与按照本文件开发的系统进行集成时,需要按照本文件进行安全生命周期的裁剪。
本文件针对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包括这些系统相互作用而引起的可能的危害。本文件不针对与触电、火灾、烟雾、热、辐射、毒性、易燃性、反应性、腐蚀性、能量释放等相关的危害和类似的危害。除非危害是直接由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的功能异常表现而引起的。
本文件提出了安全相关的电气/电子系统进行功能安全开发的框架,该框架旨在将功能安全活动整合到企业特定的开发框架中。本文件规定了为实现产品功能安全的技术开发要求,也规定了组织具备相应功能安全能力的开发流程要求。
本文件不针对电气/电子系统的标称性能。
本文件只具有资料性特性,包含了GB/T34590其他部分针对半导体开发的可能解释。关于可能的解释。该内容并非详尽无遗,即为了满足GB/T34590的其他部分定义的要求,其他解释也是可能的。
本标准定义了辐射环境及其在航空电子设备中产生的辐射环境效应,提出了在航空电子系统中防控这些效应的设计要求。
本标准旨在指导航空电子设备研制单位与设计师在航空电子设备单粒子效应方面形成标准的设计流程与方法。
本标准提供了识别航空电子设备辐射问题所需的详细辐射环境,提供了电子器件单粒子效应率的定量计算方法。全面的系统安全性分析方法应当考虑单粒子效应率,并在器件级与系统级证明考虑单粒子效应率之后航空电子设备满足应用要求。
1.2 本部分也可应用于新的或与本郁分描述有差异的PESSRAL。
1.3 如果电气安全装置符合本部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所有要求,则不必考虑其失效的可能性。
1.4 本部分:
a)使用了安全完整性等级(SIL)来规定用PESSRAL实现安全功能的目标失效量;
b)规定了达到某一功能的安全完整性的要求,但没有规定实施和保持该要求的贵任主体(如:设计者、制造商、供应商或业主等);
c)应用于电梯的可编程电子系统(PE system),符合电梯相关标准(如:GB7588等)的最低要求;
d)明确了与GB/T 20438以及GB/T 24808之间的关系 ;
e)说明了电梯安全功能与其安全状态条件之间的关系;
f) 适用于软件和相关硬件设计的阶段和活动,但不包括设计之后的阶段和活动,如:采购与制造。
g) 要求PESSRAL制造商提供说明书,向实施该电梯组装、连接、调试、维护的组织详细说明如何保持PESSRAL的完整性;
h)规定了与软硬件安全验证相关的要求;
i)为具体的电梯安全功能规定了安全完整性等级;
j)规定了达到特定的安全完整性等级所需要的技术和措施;
k) 提供了14用PESSRAL的风险降低的决策表;
I)规定了要求的PESSRAL最高安全完整性等级为SIL3,最低安全完整性等级为SILL。
1.5 本部分不包含:
a) PE system装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如电击;
b)失效安全的概念,在失效模式定义良好和复杂度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失效安全可能是有价值的。因为本部分范f内的PESSRAL复杂度很高,所以失效安全概念在此是不合适的;
c)对电梯安全功能中的PESSRAL的完整运川所必i的其他相关要求,如开关、执行器件和传感器的机械结构、安装和标识等.这些要求应符合相关电梯标准;
d)由恶意或未授权行为引起的,涉及安全威胁的可预见的误操作.需要考虑某一安全威胁分析时,如果重新检测了特定的SIL,可以使用本部分。
1.2 本部分也适用于新的或与本部分描述有差异的PESSRAE。
1.3 如果电气安全装置符合本部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所有要求,则不必考虑其失效的可能性。
1.4 本部分:
a)使用了安全完整性等级(SIL)来规定用PESSRAE实现安全功能的目标失效量;
b)规定了达到某一功能的安全完整性的要求,但没有规定实施和保持该要求的责任主体(如:设计者、制造商、供应商或业主等);
c)应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可编程电子系统(PE系统),符合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相关标准(如:GB16899等)的最低要求;
d)明确了与GB/T 20438以及GB/T 24808之间的关系;
e)说明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功能与其安全状态条件之间的关系;
f)适用于软件和硬件设计的阶段和活动,但不包括设计之后的阶段和活动(如:采购与制造等);
g)要求PESSRAE制造商提供说明书,向实施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组装、连接、调试、维护的组织详细说明如何保持PESSRAE的完整性;
h)规定了与软硬件安全确认相关的要求;
i)为具体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功能规定了安全完整性等级;
j)规定了达到特定的安全完整性等级所需要的技术和措施;
k)提供了应用PESSRAE的风险降低的决策表;
l)规定了要求的PESSRAE最高安全完整性等级为SIL3,最低安全完整性等级为SIL1。
1.5 本部分不包含:
a) PE系统装置自身产生的危险,如电击等。
b)失效安全的概念。在失效模式定义良好且复杂度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失效安全可能是有价值的,因为本部分范围内的PESSRAE复杂度很高,所以失效安全概念在此是不合适的。
c)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功能中的PESSRAE的完整运用所必需的其他相关要求,如:系统集成规范,温度和湿度,机械结构,开关、执行器件、传感器的安装和标识等。
d)由恶意或未授权行为引起的,涉及安全威胁的可预见的误操作。需要考虑某一安全威胁分析时,如果重新检测了特定的SIL,可以使用本部分。
本文件适用于应用了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底层实现,该规范针对底层实现定义了一个框架以及所有命令及其对应的响应对的编码。作为一个单主/多从半双工协议,可以经由任何通信接口在任何物理和链路层实现这些报文。这些通信接口的定义不属于本标准覆盖范围;
——一个基于C语言的函数的报头描述,供那些有以下想法的制造商使用:提供C语言库作为整个嵌入式系统的集成软件开发包。
关于安全,本标准定义了两类设备:
——A类设备:此类设备由于缺乏处理能力,因此没有实现任何安全机制;
——B类设备:此类设备实现了用以达到保密性、完整性和/或真实性的安全机制,推荐使用。本标准定义了B类设备的一组最低要求,但设备的安全机制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底层实现不在本标准规范部分范围内,而是作为资料性附录(见附录B)予以提供。
安全机制虽然在本标准中有所考虑,但它们不在本标准范围内,请参考其他相关标准。特别是密钥管理也不在本标准范围内,希望在应用本标准前予以处理。
嵌入式BioAPI子组件或任何适合实现嵌入式BioAPI的设备的规格和要求不在本标准范围内。
本标准适用于检测机构对送检密码模块的检测,也可用于指导密码模块研制厂商的自行测试。
本部分不适用于:
--农用飞机和农用飞行器;
--草坪和园艺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SRP/CS执行安全相关功能所要求的特性及类别,本部分未规定用于特定场合的性能等级。
注1:机械特定C类标准可为其范围内的机械安全相关功能指定农业性能等级(AgPL)。否则,AgPL的规范由制造商负责。
本部分适用于与机电系统有关的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系统(E/E/PES)的安全部件。本部分涵盖了E/E/PES安全相关系统(包括这些系统间的交互)的故障行为可能造成的危险。本部分不涉及触电、火灾、烟雾、高温、辐射、毒性、易燃、化学反应性、腐蚀、能量释放等相关危险,除非直接由E/E/PES安全系统故障引起。本部分还涵盖了在非E/E/PES危险下E/E/PES安全相关系统的故障行为,涉及防护措施、保障措施或安全相关功能。
本部分包含以下范围内的示例:
--SRP/CS限制电动混合动力系统中的电流,以防止绝缘失效/电击危险;
--SRP/CS的电磁干扰;
--SRP/CS的防火设计。
本部分不包含以下范围内的示例:
--摩擦导致电击危险产生的绝缘失效;
--影响附近机器控制系统的电磁辐射;
--腐蚀导致的电缆过热。
本部分不适用于非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系统(E/E/PES)(例如:液压、机械或气动)。
注2:参见ISO 12100中机械安全的设计通则。
本部分不适用于实施日期之前制造的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本文件适用于35km以下高空内工作的航空电子设备的研制、试验和维护。
如果产品标准中未涵盖本文件内容,则本文件可以作为产品标准的补充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新产品开发或现有产品的重大改进。
本文件不包括GB28526、GB/T16855.1及GB/T20438(所有部分)中的机械或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功能安全性要求,也不包括ISO27005和IEC62443(所有部分)中的网络安全风险要求。本文件仅给出了安全编码规则的一些示例。
注:IECTS63208:2020已发布,其基于ISO27005和IEC62443(所有部分)规定了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中的网络安全措施。
本规范描述了针对计量器具软件测试的应用、水平分类及测评细则编制的基本要求、验证程序和主要验证方法。本规范是计量器具有关软件测评内容和方法的指导性文件,也可作为计量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管理及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进行软件测试的参考文件。
1.2 应用范围
为了使计量器具软件的测评结果具有可检测性,应采用相对公平一致的计量器具软件测评方法和符合各技术要求的水平分类原则。本规范规定了计量器具法制相关软件功能性和测量结果的真实可靠的应用要求,并给出了验证评价其符合性的指导意见。
本规范提出的计量器具软件应用要求,覆盖了不同种类的计量器具软件一般技术要求,但不是全部要求。各具体计量技术委员会应参照本规范的规定,按计量器具技术特性的分类或应用领域提出特定技术要求,明确该计量器具控制软件的法制相关部分和参数,分别制定相应软件测评的细则和程序。国家对数据安全有要求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下技术要求适用于所有计量器具软件:
1)对计量特性有影响并起关键作用的软件应予以特别标识并得到保护。该标识应易于获得,对软件进行保护的证据记录应保存足够时间。
2)测量数据和关键计量参数的存储或传输应得到足够保护,以避免意外或有意的破坏。
3)防止欺骗性使用,并将误操作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不应受到与其连接设备自身特性或与其通信的远程设备(包括无线接入设备)的影响。

检测优势
检测资质(部分)




检测实验室(部分)
合作客户(部分)





检测报告作用
1、可以帮助生产商识别产品的潜在问题或缺陷,并及时改进生产工艺,保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2、可以为生产商提供科学的数据,证明其产品符合国际、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和规定,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可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产品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减少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4、可以帮助生产商构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誉度,并促进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
5、可以确定性能和特性以及元素,例如力学性能、化学性质、物理性能、热学性能等,从而为产品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参考。
6、可以评估产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以及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从而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检测流程
1、中析研究所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2、客户可选择寄送样品或由我们的工程师进行采样,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我们的工程师会对样品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报价,以便客户了解检测成本。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
5、在检测过程中,我们将与客户进行密切沟通,以便随时调整测试方案,确保测试进度。
6、试验测试通常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根据样品的类型和数量而定。
7、出具检测样品报告,以便客户了解测试结果和检测数据,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为微控制器检测的检测内容,如需更多内容以及服务请联系在线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