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标准 GBZ 130-2020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放射诊断的防护要求,包括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用设备防护性能、机房防护设施、防护安全操作要求及其相关防护检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影像诊断和介入放射学。
放射治疗和核医学中的X射线成像设备参照本标准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C57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国家标准 GB/T 41659-2022 建筑用医用门通用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用医用门的分类、规格和标记、总体要求、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医院建筑内使用的医用门。
【中国标准分类】 P32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91.060.50-门窗
地方标准 DB32/T 3761.23-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3部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放射诊断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和防控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放射诊断工作场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期间的防控与管理,其他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C50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地方标准 DB32/T 3761.28-202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8部分:方舱式应急CT防护要求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医用方舱式应急CT(简称方舱CT)的设备防护性能、检查室防护设施、防护安全操作要求、防护检测要求和感染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新型冠状病4肺炎疫情流行期间,临时安装的医用方舱CT以及CT检查过程中的放射防护和感染控制要求,其他应急或特殊紧急情况下也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C50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地方标准 DB32/T 4006.2-2021 农业拖拉机 后置动力输出轴1、2、3和4型 第1部分:通用要求、安全要求、防护罩尺寸和空隙范围
【适用范围】GB/T 1592的本部分规定了最小轮距大于1150mm的农业拖拉机1、2、3和4型后置动力输出轴的通用要求,包括速度、安全要求、动力输出轴防护尺寸和空范围(最小轮距小于或等于1150mm的农业拖拉机的要求见GB/T1592.2)。rn本部分适用于农业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以下简称动力输出轴)。
【中国标准分类】 T67 拖拉机
【国际标准分类】 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国家标准 GB/T 1592.1-2008 农业拖拉机 后置动力输出轴 1、2、3和4型 第2部分:窄轮距拖拉机防护罩尺寸和空隙范围
【适用范围】GB/T 1592的本部分规定了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和最小轮距小于或等于1150ml的窄轮(轨)距拖拉机1、2型后置动力输出轴的防护罩尺寸和空范围。rn本部分适用于农业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以下简称动力输出轴)。
【中国标准分类】 T67 拖拉机
【国际标准分类】 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国家标准 GB/T 1592.2-2008 农业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 1、2和3型 第2部分:窄轮距拖拉机防护罩尺寸和空隙范围
【适用范围】GB/T 1592的本部分规定了轮距小于或等于1150mm的窄轮距农业拖拉机1、2型后置动力输出轴的尺寸和空隙范围。rn本部分适用于农业拖拉机后置动力输出轴(以下简称动力输出轴)。
【中国标准分类】 T67 拖拉机
【国际标准分类】 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国家标准 GB 2626-2019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呼吸器,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器。
【中国标准分类】 C73 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30-呼吸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 GB 2626-2006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防护各类颗粒物的自吸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有害气体和蒸气的呼吸防护用品。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用呼吸防护用品。
【中国标准分类】 C73 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30-呼吸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 GB/T 2777-1992 农业拖拉机动力输出轴安全防护罩型式尺寸和强度要求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T67 拖拉机
【国际标准分类】 65.060.10-农业拖拉机和牵引车辆
国家标准 GB 2811-2019 头部防护 安全帽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帽的分类与标记、技术要求、检验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作业场所头部防护所用的安全帽。
本标准不适用于消防、应急救援、运动用和车用头部防护用品。
【中国标准分类】 C73 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20-头部防护设备
国家标准 GB 2890-2022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分类及标记、技术要求、标识、包装和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描述了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基于自吸过滤原理的防毒面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热区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中国标准分类】 C73 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30-呼吸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 GB 2890-2009 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的分类及标记、技术要求、面罩测试方法、过滤件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自吸过滤原理的防毒面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缺氧环境、水下作业、逃生和消防热区用呼吸防护用品。
【中国标准分类】 C73 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30-呼吸保护装置
国家标准 GB/T 2900.73-2008 电工术语 接地与电击防护
【适用范围】GB/T 2900的本部分规定了接地与电击防护的基本概念、电气装置与设备、电击与阀值电流、运行、电压与电流、保护措施和电气安全等方面的术语和定义。rn本部分适用于电工技术中涉及接地与电击防护的科学技术领域。
【中国标准分类】 K04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01.040.29-电气工程 (词汇)
国家标准 GB 3230-1997 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rn本标准适用于长期接触三硝基甲苯引起的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rn
【中国标准分类】 C73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20-头部防护设备
国家标准 GB/T 3609.1-1994 职业眼面部防护 焊接防护 第2部分: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
【适用范围】GB/T 3609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的结构、光学性能、非光学性能、测试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储运。rn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焊接工防护面罩上的自动变光焊接滤光镜,可预防有害强光、紫外辐射和红外辐射对眼部的伤害。
【中国标准分类】 F79 辐射防护与监测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10-防护服装
国家标准 GB/T 3789.5-1991 发射管电性能测试方法 栅极热放射电流的测试方法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发射管栅极热放射电流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阳极耗散功率25W以上的空间电荷控制的振荡、调制、调整和功率放大管第一栅极、第二栅极热放射电流的测试。
【中国标准分类】 L35 电真空器件
【国际标准分类】 31.100-电子管
国家标准 GB 4053.3-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企业内工作场所中使用的防护栏杆及钢平台(另有标准规定的除外)。
【中国标准分类】 C68 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国家标准 GB 4053.3-1993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 C72 劳动安全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 13.110-机械安全
国家标准 GB 4075-2009 密封放射源 一般要求和分级
【适用范围】本标准以测试性能为基础建立了密封放射源分级体系,并对源的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标识和证书等作了规定。
本标准为密封放射源产生者提供了评价其产品在使用中安全性的系列检验,同时也便于使用者选 择满足使用要求的放射源类型,特别是对关注防止因放射性物质泄漏而造成电离辐射照射的场所选择 放射源类型时能提供帮助.本标准也可为管理部门提供指导。
这些检验分为几组,例如,包括暴露于异常高温和低温检验以及各种机械检验。每项检验适用于不 同的严格程度。检验结果是否通过,取决于密封放射源内容物是否泄漏。
表4给出了对密封放射源主要典型使用中的每种应用和建议的检验级别。广义来说,这些检验是 对各种使用的最低要求,在一些特别恶劣条件下使用时(见附录C)所须考虑的因素列于4.2。
本标准不按源的设计、制造方法或发出辐射的刻度方法分级,本标准不包括核反应堆内的放射性物 质(含密封源)和燃料元件。
【中国标准分类】 F70 辐射防护与监测
【国际标准分类】 13.280-辐射防护
国家标准 GB 4075-2003 密封放射源 一般要求和分级
【适用范围】本标准以测试性能为基础建立了密封放射源分级体系,并对源的一般要求、性能测试、产品检验、标志和证书等作了规定。本标准为密封放射源生产者提供了评价其产品在使用中安全性的系列检验,同时也便于使用者选择满足使用要求的放射源类型,特别是对关注防止因放射性物质泄漏而造成电离辐射照射的场所选择放射源类型时能提供帮助。本标准也可为管理部门提供指导。
【中国标准分类】 F70 辐射防护与监测
【国际标准分类】 13.280-辐射防护
国家标准 GB 4075-1983 密封放射源分级
【适用范围】本标准系按照密封放射源的各种典型使用方式,规定了源的分级的质量控制方法,作为生产单位在研制密封放射源时,必须遵守的基本标准。也可作为使用单位按照其工作条件选择合适的源时的技术依据。
【中国标准分类】 F81 同位素与放射源
【国际标准分类】 27.120-核能工程
国家标准 GB/T 4080-1983 用于放射性测量的试管尺寸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F81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国际标准分类】 17.240-辐射测量
国家标准 GB 4081-1983 携带式放射性物质勘探仪器的电源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A80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国际标准分类】 55.020-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国家标准 GB/T 4122.3-1997 包装术语 防护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A8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 55.020-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国家标准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kV,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级。
本标准的目的如下:
a)规定电气设备下述内容的外壳防护等级:
1)对人体触及外壳内的危险部件的防护;
2)对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设备的防护;
3)对水进入外壳内对设备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
b)防护等级的标识。
c)各防护等级标识的要求。
d)按本标准的要求对外壳作验证试验。
各类产品引用外壳防护等级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采用何种外壳,留待产品标准决定,对具体的防护等级所采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在有关产品标准中可增加补充要求。可在有关产品标准中作具体规定的细则参见附录B。
对特殊型式的设备,产品标准可以规定不同的要求,但至少要保证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标准仅考虑在各方面都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外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材料和工艺应保证达到所需要的防护等级。
如果某类设备满足试验一般要求而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设备型式,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该型式设备的空外壳。
有关机械损坏、锈蚀、腐蚀性溶剂(如切削液)、霉菌、虫害、太阳辐射、结冰、潮湿(如凝露引起的)、爆炸性气体等外部影响或环境条件对外壳和壳内设备破坏的防护措施以及防止与外壳外部危险运动部件(如风扇)的接触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不与外壳连接的隔板以及专门为人身安全设置的阻挡物,不看作外壳的一部分,本标准不予研究。
【中国标准分类】 K09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3.260-电击防护
国家标准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05kV
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极。n各类产品引用外壳防护等级的程度和方式
以及采用何种外壳
留待产品标准决定
对具体的防护等级所采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必要时
在有关产品标准中可增加补充要求。可在有关产品标准中作具体规定的细则见附录B。n对特殊型式的设备
产品标准可以规定不同的要求
但至少要保证相同的安全水平。n本标准仅考虑在各方面都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外壳
在正常的使用条件下
外壳的材料和工艺应保证达到所需要的防护等级。n如果某类设备满足试验一般要求而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设备型式
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该型式设备的空外壳。n有关机械损坏、锈蚀、腐蚀性溶剂、霉菌、虫害、太阳辐射、结冰、潮湿、爆炸性气体等外部影响或环境条件对外壳和壳内设备破坏的防护措施以及防止与外壳外部危险运动部件的接触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n不与外壳连接的隔板以及专门为人身安全设置的阻挡物
不看作外壳的一部分
本标准不予研究。
【中国标准分类】 K09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3.260-电击防护
国家标准 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kV,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级。
【中国标准分类】 K09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3.340.20-头部防护设备
国家标准 GB 4505-1984 医用诊断X线发生装置 通用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作电压为10~150KV的医用诊断X线发生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计算机断层扫描的X线发生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C53 医药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 07.100.30-食品微生物学
国家标准 GB 4792-19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的宗旨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公众及其后代的健康与安全,并提高放射防护措施的效益;在此基础上促进我国放射工作的发展。 本标准适用范围是:使用电离辐射源或产生电离辐射的一切实践活动。对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接受电离辐射照射需加控制的一切实践活动。
【中国标准分类】 A21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 19.040-环境试验
国家标准 GB/T 4798.3-199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有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K04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9.040-环境试验
国家标准 GB/T 4798.4-2007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4部分:无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产品在安装、停机、保养和维修中遇到的环境参数组分类及其严酷等级。n永久或临时安装于无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的产品,安装场所包括冲击地和近海。用于车辆上和n车辆内的产品除外。n本部分规定了仅限于直接影响产品性能的环境条件。只有这一类的环境条件才予考虑。而不描述n这些环境条件对产品的影响。n由着火、爆炸和离子辐射造成的环境条件不予考虑,其他意外的偶然事故也不予考虑。在特殊情况下,应考虑这些因素发生的几率。n不包括产品内部的微气候。n有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携带和非固定使用车用和船??S??????氈??
【中国标准分类】 K04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9.040-环境试验
国家标准 GB/T 4798.4-1990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无气候防护场所固定使用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K04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9.040-环境试验
国家标准 GB/T 4835.1-2012 辐射防护仪器 β、X和γ辐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 第1部分:便携式工作场所和环境测量仪与监测仪
【适用范围】GB/T 4835的本部分适用于测量由外部β、X和γ辐射产生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的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按ICRU 47号报告的建议)。本部分仅适用于在工作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便携式测量仪和监测仪。本部分适用于测量由外部β和/或X以及γ辐射产生的剂量当量或剂量当量率的仪器
剂量范围为0.01μSv~10Sv
剂量率范围为0.01μSv·h(-1)~10Sv·h(-1)
表1给出了能量范围。所有能量值是主要剂量量的平均能量。
【中国标准分类】 F84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国际标准分类】 13.280-辐射防护
国家标准 GB/T 4835.2-2013 辐射防护仪器 β、X和γ辐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 第2部分:应急辐射防护用便携式高量程β和光子剂量与剂量率仪
【适用范围】GB/T4835的本部分适用于在应急情况下测量由外部β、X和γ辐射产生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的便携式或移动式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它直接适用于在应急情况下使用的剂量当量(率)仪
该仪器用于确定能量高达10MeV 的外部β和/或X及γ辐射产生的剂量当量或剂量当量率。 n本部分的目的是规定用于在应急情况下确定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的剂量当量(率)仪的设计要求和性能特性。除了经过本部分的修改和列出的新条款
GB/T4835.1—2012中的所有条款均适用于应急目的的仪器。 n本部分既没有规定需要哪种仪器
也不考虑仪器的数量或特定位置。本部分没有为特定的事故类型确定使用的仪器。仪器的额定范围以及仪器设计所考虑的放射和非放射条件要充分覆盖由事故分析确定的和/或由相关管理部门或有资质人员规定的事故和事故后条件。预期这些事故将包括剂量当量(率)和极端的环境(例如
温度和湿度)。对于测量低于本部分规定的最小可探测剂量率水平的剂量当量率仪
其技术要求见GB/T4835.1—2012。在这种仪器也用于应急测量时
还应满足本部分的要求。 n虽然本部分规定了主要用于应急情况的仪器要求
这些仪器也可用于平时的现场测量。如果仪器配置一个远距离的探测器并提供一个测量运行人员所在位置剂量当量率的附加探测器
要求应适用于这两种探测器。
【中国标准分类】 F84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国际标准分类】 13.280-辐射防护
国家标准 GB/T 4835-2008 辐射防护仪器 β、X和γ辐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测量由外部β
x和γ辐射产生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的剂量当量(率)仪和/或监测仪。rn注1:周围剂量当量和定向剂量当量可以简写为剂量当量。rn本标准直接适用于辐射防护目的的剂量当量(率)仪,该仪器用于确定能量高达10MeV的外部β和/或x和γ辐射产生的剂量当量或剂量当量率。rn在本标准中,当进行剂量当量测量和剂量当量率测量时,使用“剂量当量(率)”。rn注2: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医疗学,在放射医疗中辐射照射量可能非常不均匀,但精确可知。rn注3:本标准不直接适用于评价个人受
【中国标准分类】 F84 核仪器与核探测器
【国际标准分类】 13.280-辐射防护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