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悬浮颗粒物检测

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简介

发布时间:2024-09-24 09:26:44

更新时间:2025-05-03 17: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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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其他检测中心

第三方总悬浮颗粒物检测机构北京中科光析科学技术研究所科研分析检测中心可进行环境空气、室内空气、工业废气、汽车尾气、烟草烟雾、建筑材料、土壤、水体、食品、药品、化妆品、纺织品、塑料、橡胶、纸张、木材、电子产品、医疗器械、新能源材料等总悬浮颗粒物检测,作为综合性研究所,旗下实验室拥有CMA检测资质,检测设备齐全,数据科学可靠,7-15个工作日便可出具总悬浮颗粒物检测报告。
总悬浮颗粒物检测内容

检测项目(部分)

  • 颗粒物粒径
  • 颗粒物浓度
  • 颗粒物化学组成
  • 颗粒物的毒性
  • 颗粒物的沉降速度
  • 颗粒物的比表面积
  • 颗粒物的电荷
  • 颗粒物的光学性质
  • 颗粒物的吸湿特性
  • 颗粒物的团聚特性
  • 颗粒物的燃烧特性
  • 颗粒物的放射性
  • 颗粒物的生物活性
  • 颗粒物的磁性
  • 颗粒物的润湿性
  • 颗粒物的摩擦系数
  • 颗粒物的硬度
  • 颗粒物的拉伸强度
  • 颗粒物的断裂伸长率

检测范围(部分)

  • 环境空气
  • 室内空气
  • 工业废气
  • 汽车尾气
  • 烟草烟雾
  • 建筑材料
  • 土壤
  • 水体
  • 食品
  • 药品
  • 化妆品
  • 纺织品
  • 塑料
  • 橡胶
  • 纸张
  • 木材
  • 电子产品
  • 医疗器械
  • 新能源材料

检测仪器(部分)

  • 激光粒度仪
  • 原子吸收光谱仪
  • X 射线荧光光谱仪
  • 扫描电子显微镜
  • 透射电子显微镜
  • 比表面积及孔径分析仪
  • 电荷测量仪
  • 光学颗粒计数器
  • 吸湿测定仪
  • 团聚仪
  • 燃烧分析仪
  • 放射性检测仪
  • 生物显微镜
  • 磁性测量仪
  • 润湿性测试仪
  • 摩擦系数测定仪
  • 硬度计
  • 拉伸试验机
  • 断裂伸长率测试仪

检测方法(部分)

  • 重量法
  • 滤膜法
  • β射线吸收法
  • 光散射法
  • 动态光散射法
  • 扫描电镜法
  • 原子吸收光谱法
  • X 射线荧光光谱法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 气相色谱法
  • 高效液相色谱法
  • 离子色谱法
  • 比表面积及孔径测定法
  • 电荷测量法
  • 光学颗粒计数法
  • 吸湿测定法
  • 团聚测定法
  • 燃烧测定法
  • 放射性测定法
  • 生物显微镜观察法
  • 磁性测量法
  • 润湿性测定法
  • 摩擦系数测定法
  • 硬度测定法
  • 拉伸强度测定法
  • 断裂伸长率测定法

检测标准(部分)

《 JJF 1736-2018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型式评价大纲
  • 标准号:JJF 1736-2018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日期:2018-12-25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19-03-25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代替标准:JJG943-2011,GB/T11606-2007,HJ/T368-2007,HJ/T374-2007
    标准类别:计量检定规程
  • 文件格式:纸质版或者PDF电子版(用Acrobat Reader打开)或Word版本doc格式
  • 内容简介:

    本型式评价大纲适用于分类编码为46280000的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以下简称采样器),包含大流量(工作点流量为105m3/min)和中流量(工作点流量为100L/min)两类采样器的型式评价。

《 JJG 943-2011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 标准号:JJG 943-2011
    标准状态:现行
  • 发布日期:2011-06-14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 实施日期:2011-12-14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代替标准:JJG943-1998
    标准类别:计量检定规程
  • 文件格式:纸质版或者PDF电子版(用Acrobat Reader打开)或Word版本doc格式
  • 内容简介:

    本规程适用于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 JJG 943-1998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检定规程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检定规程
  • 标准号:JJG 943-1998
    标准状态:已作废
  • 发布日期:1998-11-12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 实施日期:1998-11-12
    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代替标准:被JJG943-2011代替
    标准类别:计量检定规程
  • 文件格式:纸质版或者PDF电子版(用Acrobat Reader打开)或Word版本doc格式
  • 内容简介:

    本规程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检定。

《 DB11/T 2056-202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
  • 标准号:DB11/T 2056-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 发布日期:2022-12-2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实施日期:2023-04-01
    技术归口: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代替标准:
    主管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北京市环境空气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技术规范》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的系统构成、点位布设、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有效性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网格化监测。

《 HJ 1263-202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 标准号:HJ 1263-2022
    中国标准分类号:Z10
  • 发布日期:2022-07-1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
  • 实施日期:2023-01-15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保健和安全(词汇)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HJ 环境保护文献术语学综合环保环境保护水利标准化词汇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大流量或中流量采样器进行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同时适用于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手工测定。当使用大流量采样器和万分之一天平,采样体积为1512m3时,方法检出限为7μg/m3。当使用中流量采样器和十万分之一天平,采样体积为144m3时,方法检出限为7μg/m3。

《 HJ/T 374-2007 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标准号:HJ/T 374-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N50
  • 发布日期:2007-12-0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01
  • 实施日期:2008-03-01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HJ 环境保护文献术语学综合环保环境保护标准化词汇保健和安全(词汇)
  •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的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流量和中流量两类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

《 HJ/T 368-2007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 标准号:HJ/T 368-2007
    中国标准分类号:N12
  • 发布日期:2007-11-22
    国际标准分类号:17.120
  • 实施日期:2008-02-01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代替HBC 4-2001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计量学和测量、物理现象环保、保健和安全(词汇)HJ 环境保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内容简介:

    行业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由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本标准规定了标定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用的孔口流量计的技术要求及计量检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流量和中流量两类孔口流量计。

《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 标准号:GB/T 15432-1995
    中国标准分类号:Z15
  • 发布日期:1995-01-0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20
  • 实施日期:1995-08-01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 代替标准:
    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
  • 标准分类:环保、保健和安全空气质量环境空气
  •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总悬浮颗粒物的重量法。 本标准适合于用大流量或中流量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简称采样器)进行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方法的检测限为0.001mg/m。总悬浮颗粒物含量过高或雾天采样使滤膜阻力大于10kPa时,本方法不适用。

暂无更多检测标准,请联系在线工程师。

总悬浮颗粒物检测

检测优势

检测资质(部分)

荣誉 荣誉 荣誉 荣誉

检测实验室(部分)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合作客户(部分)

客户 客户 客户 客户 客户

检测报告作用

1、可以帮助生产商识别产品的潜在问题或缺陷,并及时改进生产工艺,保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2、可以为生产商提供科学的数据,证明其产品符合国际、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和规定,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可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产品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减少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4、可以帮助生产商构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誉度,并促进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

5、可以确定性能和特性以及元素,例如力学性能、化学性质、物理性能、热学性能等,从而为产品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参考。

6、可以评估产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以及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从而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检测流程

1、中析研究所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2、客户可选择寄送样品或由我们的工程师进行采样,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我们的工程师会对样品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报价,以便客户了解检测成本。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

5、在检测过程中,我们将与客户进行密切沟通,以便随时调整测试方案,确保测试进度。

6、试验测试通常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根据样品的类型和数量而定。

7、出具检测样品报告,以便客户了解测试结果和检测数据,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为总悬浮颗粒物检测的检测内容,如需更多内容以及服务请联系在线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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