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信息(部分)
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产品信息及检测范围是什么?
答:手持式电动工具包括电钻、角磨机、电锤等便携设备,主要用于建筑、维修和加工领域。检测涵盖电气安全、机械强度、噪音和振动等参数,确保符合GB 3883.1等标准。
问:可移式电动工具的用途及检测概要有哪些?
答:可移式电动工具如台锯、切割机等适用于固定或半固定场景,检测重点包括绝缘性能、温升测试、结构稳定性及防护等级(IP代码),依据标准如GB 13960进行全项评估。
问:园林工具检测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园林工具如割草机、链锯等需检测机械安全、刀片防护、排放污染物(如噪音和废气)以及耐久性测试,遵循EN ISO 11806等国际规范,确保户外使用安全。
检测项目(部分)
- 电气强度测试:验证绝缘材料在高电压下的耐受能力
- 接地连续性:确保接地回路电阻符合安全限值
- 温升试验:评估电机和外壳在额定负载下的温度变化
- 机械危险防护:检查运动部件防护装置的有效性
- 噪音测试:测量工具运行时声压级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 振动量级:评估手柄部位振动对操作者的影响
- 防尘防水等级(IP代码):确认外壳防护性能
- 电源线拉力测试:验证线缆连接牢固度
- 开关耐久性:模拟频繁开关后的功能可靠性
- 电池安全性:检测锂电池过充/放电保护性能
- 电磁兼容性(EMC):确保不干扰其他电子设备
- 机械冲击测试:模拟意外跌落后的结构完整性
- 阻燃性能:评估非金属材料的防火特性
- 扭矩输出精度:验证动力传输系统的稳定性
- 泄漏电流:检测绝缘失效时的电流泄漏风险
- 化学物质检测:筛查有害物质如RoHS限制成分
- 标志耐久性:测试标识信息的耐磨清晰度
- 异常操作保护:模拟堵转等异常工况下的自动保护功能
- 刀片锐利度:评估园林工具切割部件的安全阈值
- 排放污染物:检测内燃机类工具的尾气排放指标
检测范围(部分)
- 手持式电钻
- 手持式角磨机
- 手持式电锤
- 手持式曲线锯
- 手持式砂光机
- 可移式台锯
- 可移式切割机
- 可移式刨床
- 可移式砂轮机
- 可移式木工铣床
- 园林割草机
- 园林链锯
- 园林绿篱机
- 园林打草机
- 园林吹吸叶机
- 手持式高压清洗机
- 可移式空气压缩机
- 园林电动修枝剪
- 手持式热风枪
- 可移式弯管机
检测仪器(部分)
- 绝缘电阻测试仪
- 耐电压测试仪
- 泄漏电流测试系统
- 多功能校准仪
- 振动测量分析仪
- 声级计
- 恒温恒湿试验箱
- 扭矩测试台
- 盐雾试验机
- 高精度电子秤
- 光谱分析仪
- EMC测试系统
- 材料燃烧测试装置
- 机械冲击试验机
- 电池综合测试仪
检测标准(部分)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电钻与冲击电钻、金刚石钻岩机和搅拌器。本部分也适用于能够安装螺丝刀附件、作螺丝刀使用的电钻。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本部分不适用于能够安装螺丝刀批头进行拧螺钉的电钻。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手持式圆锯,在下文中简称为圆锯。
本部分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的锯。
注:按照切割机设计但使用砂轮的锯的要求由IEC62841-2-22覆盖。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手持式攻丝机和套丝机。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电刨。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往复锯,例如曲线锯和刀锯。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搅拌器。搅拌器不被认为是带液源系统的工具。
本文件不适用电钻和冲击电钻,即使它们可以作为搅拌器使用。
注:电钻和冲击电钻由GB/T 3883.201-2017所规定。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可移式台锯,其带有:
——开齿的单锯片;或
——锯切单沟或单槽的堆叠锯片;或
——成型刀具。
用于锯割木材和类似材料、塑料和除镁之外的有色金属且锯片直径在105mm和315mm之间,下文中简称为锯或工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锯割其他金属,如镁、钢和铁的台锯。本文件不适用于带自动进料装置的台锯。
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的锯。
注101:带砂轮用作切割机的锯适用GB/T3883.311。
本文件不适用于带有不止一根轴的台锯,例如,这些轴用于安装划线刀片。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可以安装以下一种或两种附件的可移式台式砂轮机:
——直径不大于310mm、厚度不超过55mm的1型磨削砂轮(如图106);
——直径不大于310mm,厚度不超过55mm的钢丝刷轮;
——直径不大于310mm的抛光轮;
且任意附件的线速度在10m/s至50m/s之间。
注:抛光轮也称为打磨轮。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一个供液系统的可移式金刚石钻。供液系统包括管道供液或容器供液。
增加:
本文件适用于以下可移式斜切锯:
安装有带齿锯片用来锯割木料及类似材料,如塑料、有色金属(镁除外),且锯片直径不超过360mm。下文可简称为锯或工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用来锯割其他金属,如镁、钢或生铁等的斜切锯。本文件也不适用于带有自动进给装置的斜切锯。
注101:锯割黑色金属的可移式锯由IEC62841-3未来某个部分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使用砂轮片的锯。
注102:使用砂轮的可移式工具由GB/T3883.311规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带有台锯功能和斜切功能组合起来的可移式工具。
注103:带有台锯功能和斜切功能组合起来的可移式工具由IEC62841-3-11规定。
增加:
本部分适用于用作切割金属、混凝土、砖石等材料的可移式型材切割机,装有一片下列型式的砂轮:
——41型固结增强1砂轮;或
——金刚石切割轮,如有圆周槽,宽度不超过10mm;
并且
——最大直径砂轮在额定空载转速下,砂轮边缘的线速度不超过100m/s;且
——砂轮直径范围为250mm~410mm。
注1:如没有特殊指明,本部分中的“砂轮”包括范围中规定的“41型固结增强型砂轮”和“金刚石切割轮”。
本部分不适用于:
——可移式斜切锯;
——可移式瓷砖切割机;
——可移式金属锯。
注2:可移式斜切锯由IEC 62841-3-9覆盖,可移式瓷砖切割机和可移式金属锯由未来的IEC 62841-3某个部分覆盖。
——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
——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
——园林工具(第4部分)。
以下简称“工具”。
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
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
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
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
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
本部分不适用于:
——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
——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
——医疗用工具;
注1:GB9706系列、GB10793和GB11243覆盖了一系列医疗用工具;
——与化妆品和药品一起使用的工具;
——加热工具;
注2:GB4706.41覆盖了一系列加热工其;
——电动机驱动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电器;
注3:GB4706系列覆盖了一系列电动机驱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工业机床用电气设备;
注4:GB5226系列涉及机械的电气安全。
——用来制作模型的由低压变压器驱动的小型台式工具,如制作遥控飞机模型或汽车模型等。
注5:特别注意根据地方政府或特殊工作条件等规定的附加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最大标称电压为直流75V的电池包。
本部分不适用于:
--由使用者安装使用的通用电池包或电他组;
--铅酸蓄电池;
--锂金属类型电池包、电池组.
--充电器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由单相交流250V以下市电供电、户内外使用的携带式或固定式的充电器或充电装置。
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电池式工具中充电器的安全要求也属于本部分范围。
本部分不适用于:
——电气车辆使用的电池充电桩、充电设施;
——电子设备用的供电单元的充电器;
——照相用电子闪光装置和供电单元的充电器;
——玩具用电池充电器;
——使用在特殊场所的电池充电器,例如存在腐蚀和爆炸性气体(灰尘、蒸气或可燃气体)的场所。
本文件适用于包括型式试验和例行(出厂)试验在内的电气设备有关的检测。
注:电气设备因电击防护类型不同,检测项目会有所不同。例如有双重绝缘结构和特低安全电压的供电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介质为常温清水或运动黏度不大于45mm2/s、不含颗粒、无腐蚀性的清洗剂混合液,由电动机驱动的移动式和便携式手持喷枪射流作业的商用与家用小型电动高压清洗机(以下简称清洗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特殊环境场所,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等环境场所使用的清洗机。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进给式地面切割机、手动装置进给式地面切割机或手推进给式地面切割机(见3.2~3.4),用于混凝土、沥青和类似建筑材料地面的锯切、开槽和铣削,以电力或内燃机为主动力的步行操控的地面切割机械。其动力传输为机械式或液压式。其预定使用旋转切割砂轮进行湿式或干式切割。切割砂轮可为金刚石切割砂轮或氮化硼切割砂轮。如果在该机械的设计和使用参数内,也可采用其他类型的切割工具,本标准不包括这些类型的切割工具。
本标准不适用于:
——人员驾乘操控的自行式地面切割机;
——沿轨道移动的机器;
——手持便携式切割机;
——遥控的机器。
本标准适用于装在电动工具及相关器具中的,借助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操作使转换选择器能承载工具电源及改变工具旋转方向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的机械或电子转换选择器。
本标准适用于人通过操动作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转换选择器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还可能包含操动件或传感器与转换选择器之间的信号传输)操作的转换选择器。
本标准也适用于兼有受制于开关要求的附加控制功能的转换选择器。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转换选择器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器具开关中的电子开关(以下简称开关)进行电气性能设计、试验时的要求及试验方法,这些电子开关包括独立安装的、附装的、拼合的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还可能包含操动件或传感器与开关之间的信号传输,例如,电气的、光的、声的或温度的信号传输)操作的开关。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器具电子开关电气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LED节能灯具中的,借助人体动作或由人激发传感器操动(或借助开关系统)来接通和断开LED节能灯具电源的,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250V、交流不超过480V的,额定电流不大于30A的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由人通过触摸、按压等方式操作操动件,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与开关分开配置)操作的开关。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开关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装在园林工具中的,借助人体动作操动来接通、承载和断开工具电源的,调节工具转速或改变工具旋转方向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的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与开关分开配置)操作的开关。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开关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灯具、穿戴器具中的,借助人体动作或由人激发传感器操动(或借助开关组成)来接通、控制调节(包括灯具亮度等)和断开灯具及器具电源的,额定电压直流不超过250V、交流不超过480V的,额定电流不大于30A的控制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由人通过触摸、滑动、按压等方式操作操动件、触摸屏,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与开关分开配置)操作的控制装置。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灯具控制装置也可参照执行。
注:灯具指诸如台灯、落地灯及与家用电器组合在一起的灯具等。
本标准适用于装在延长线插座、转换器插座、PDU排插和其他类似设备中的,借助人体动作操动来接通和断开延长线插座电源的,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480V、额定电流不大于30A的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与开关分开配置)操作的开关。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开关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内燃式和电动式振动冲击夯(以下简称冲击夯)。
本标准适用于内燃式和电动式振动平板夯(以下简称平板夯)。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电器、音视频、ITAV、照明电器、电动工具、医疗器具和电动玩具等器具中的,借助人体动作或由人激发遥控装置等器件来接通、承载和断开器具电源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额定电流不大于30A的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由人通过触摸、按压等方式激发遥控装置(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来操作的开关。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开关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装在无刷电动工具中的,借助人体动作来接通、承载和断开工具电源的,调节工具转速或改变工具旋转方向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的开关。
本标准适用于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控制器操作的开关。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开关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化肥、粮食、制糖、邮政、水泥等行业包装袋盛物后封口用的手提式封包机(以下简称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对木材、塑料、金属材料等进行锯割的摆动工具用摆动锯片,以下简称“锯片”。
本标准适用于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V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的旋刀步进式草坪修剪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
--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旋刀步进式草坪修剪机;
--其他非锂离子电池动力源的旋刀步进式草坪修剪机。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V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的、单人操作的、由一个或多个线性往复切割器件对绿篱和灌木进行修剪切割作业的绿篱修剪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
--带旋转刀片的锂电绿篱机;
--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手持式绿篱修剪机;
--其他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手持式绿篱修剪机。
本标准适用于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V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的锂电割灌机和锂电割草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
--剪刀型电动割灌机和电动割草机;
--自进型电动割灌机和电动割草机;
--切割器件控制器件与切割头之间小于600mm距离的电动割灌机和电动割草机;
--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电动割灌机和割草机;
--其他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电动割灌机和电动割草机。
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条件下,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V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的、由单人操作对树枝、木材及类似材料进行锯切作业的手持式链锯。
本标准不适用于:
--单手操作和/或在树上等高处作业环境中使用的锂电链锯;
--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手持式链锯;
--其他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手持式电链锯。
本标准适用于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V可充电ig离子电池组或电池包供电的便携式园林用吹、吸及吹吸风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
——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吹吸机;
——其他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吹吸机。
本标准适用于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V可充电19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的手持式修边机和手推式修边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
--切割装置为柔线或甩刀式非金属切割器的修边机;
--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修边机;
--其他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修边机。
本标准适用于在一般环境条件下,以标称电压不大于直流75V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的用于修整树冠、造材等作业的锂电修枝锯。
本标准不适用于:
--结构符合LY/T 3022-2018中定义的手持式锂电链锯;
--以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或电池组为动力源的修枝链锯;
--其他非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修枝链锯。
本文件适用于在自然环境条件下,以标称电压不大于75V,可充电式ig离子电池包或电池组供电的由单人手持操作的对庭院花草等类似植物生长的土壤进行翻松作业的松土机。
本文件不适用于由使用者自行安装的通用电池包(电池组)为动力源的松土机。
本文件适用于一般环境条件下以标称电压不大于75V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包(电池组)供电的、由开合刀片进行剪切作业的手持式修枝剪刀(以下简称“修枝剪”)。
本文件不适用于:带旋转刀片的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源的修枝剪;用一个或多个直线往复切割刀片修剪树篱和灌木的修枝剪。
本部分适用于装在家用电器、信息技术产品、音视频电子设备、玩具、电动工具、照明电器、电子及机电设备中的,借助人体动作去操动开关接通、承载和断开器具及设备电池电源,额定电压不超过180V、额定电流不大于63A的开关。
本部分适用于由人通过操动件操作,或者靠激发传感器(可在实体上或电气上与开关结合在一起,也可分开配置)操作的开关。
在特殊环境下使用的类似开关也可参照本部分执行。

检测优势
检测资质(部分)




检测实验室(部分)
合作客户(部分)





检测报告作用
1、可以帮助生产商识别产品的潜在问题或缺陷,并及时改进生产工艺,保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2、可以为生产商提供科学的数据,证明其产品符合国际、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和规定,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可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产品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减少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4、可以帮助生产商构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誉度,并促进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
5、可以确定性能和特性以及元素,例如力学性能、化学性质、物理性能、热学性能等,从而为产品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参考。
6、可以评估产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以及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从而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检测流程
1、中析研究所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2、客户可选择寄送样品或由我们的工程师进行采样,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我们的工程师会对样品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报价,以便客户了解检测成本。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
5、在检测过程中,我们将与客户进行密切沟通,以便随时调整测试方案,确保测试进度。
6、试验测试通常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根据样品的类型和数量而定。
7、出具检测样品报告,以便客户了解测试结果和检测数据,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为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检测的检测内容,如需更多内容以及服务请联系在线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