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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检测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检测简介

发布时间:2023-04-06 18:20:51

更新时间:2025-09-09 08: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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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检测内容

检测项目(部分)

功能振动试验

静电抗扰度

冲击试验

模拟长寿命振动试验

检测样品(部分)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

检测标准(部分)

国家标准 GB/T 21563-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安装在轨道机车车辆上的设备进行冲击和随机振动试验的要求。由于轨道运行环境的影响,车上的设备将承受冲击和振动。为确保设备的运行质量,在装车前应模拟设备使用环境条件对其进行一定时间的试验。
可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模拟长寿命振动试验,这些方法各有利弊,其中最常用的有:
a)振幅增强法:增大振幅,减少试验时间;
b)时间压缩法:保留原始振幅,减少试验时间(提高试验频率);
c)振幅抽取法:当振幅低于特定值时,剔除其在原始数据中所占的时间段。
本标准采用上述a)所述的“振幅增强法”,与第2章中的的引用文件一起,规定了用于轨道机车车辆上的设备进行振动试验时的默认试验步骤。但是,制造商和用户也可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采用其他标准进行试验,在此情况下,可不按本标准进行验证。若能获取有效的现场信息,则可按附录A的方法进行试验。若所采用的其他标准的试验量级低于本标准要求,则该设备被部分证明适合于本标准(仅当在现场条件下获取的功能振动试验量级小于或等于试验报告中的规定值时)。
本标准主要用于轨道系统上的机车车辆,也可用于其他场合。对于采用充气轮胎或无轨电车之类的其他运输系统,因冲击振动水平明显不同于轨道系统,制造商和用户应在招标时就试验量级达成协议。宜按附录A中的指南来确定冲击时间/幅值和振动频谱。当试验量级低于本标准时,则无法充分证明被试设备符合本标准要求。
如无轨电车,其车体安装的设备可按本标准1类要求进行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单轴试验。如在事先征得制造商和用户同意后,也可进行多轴试验。
本标准仅根据设备在车上的安装位置将试验等级分为以下3类(参见附录B):
——1类车体安装:
· A级车体上(或下部)直接安装的柜体、组件、设备和部件;
· B级车体上(或下部)直接安装的柜体内部的组件、设备和部件。
注1:当设备安装位置不明时,采用B级。
——2类转向架安装:
·安装在轨道机车车辆转向架上的柜体、组件、设备和部件。
——3类车轴安装:
·安装在轨道机车车辆轮对装置上的组件、设备和部件或总成。
注2:对于安装在只有一系悬挂的机车车辆(如棚车和敞车)上的设备,除招标时另有协议,车轴安装设备按3类严 酷等级进行试验,所有其他设备按2类严酷等级进行试验。
试验费用取决于被试设备的重量、形状和复杂程度,故在招标时制造商可提出符合本标准要求且更为经济有效的试验方法。采用商定的替代方法后,制造商有责任向用户或其代表证明该替代方法符合本标准的要求。一旦采用替代方法,则不应按本标准要求出具证书。
本标准适用于检测安装在机车车辆主结构上的设备(和/或安装在其上的部件),不适用于对主结构的组成设备进行试验。本标准所述的主结构是指车体、转向架和车轴。在某些情况下,用户可能会要求完成一些附加或特殊试验,如:
a)安装或连接在已知的可能产生固定振动频率的振源上的设备。
b)对牵引电动机、受电弓、受电靴及设计用于传递力和(或)力矩的悬挂部件和机械零件等设备, 可能要按其特殊要求进行试验以确定其能应用于轨道机车车辆上。在此情况下,所有需要进行的试验都应在招标时一一协定。
c)在用户指定的特殊环境下使用的设备。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1563-200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冲击和振动试验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要安装在轨道机车车辆上的设备进行随机振动和冲击试验的要求。由于轨道运行环境的影响,车上的设备将承受振动和冲击。为了保证设备的质量,应模拟设备使用环境条件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试验。n本标准主要用于固定式轨道系统上的机车车辆,也可用于其他场合。n本标准适用于单方向试验。多方向试验超出了本标准的范围。n本标准用于检测安装在机车车辆主结构上的设备,不适用于对组成主结构的设备本身进行试验。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121.1-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1部分:纸/塑料薄膜电容器
【适用范围】GB/T2512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电子电容器的使用条件、质量要求和检验、过负载、安全要求、标识、安装和应用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中使用的电力电子电容器。
本部分所涵盖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最高到10000V。
使用此类电容器系统的工作频率通常低于15kHz,而脉冲频率可达到5倍~10倍的工作频率。
电容器分为交流电容器和直流电容器。
电容器作为部件安装在壳体中。
注:本部分适用的电容器技术范围很广,包括过电压保护、直流和交流滤波器、开关电路、直流储能、辅助变流器等许多应用中使用的电容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电容器:
——频率在50kHz及以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见GB/T3984.1和GB/T3984.2);
——交流电动机及类似应用的电容器(见GB/T3667.1和GB/T3667.2);
——电力供电网中抑制一种或多种谐波的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
——荧光灯和放电灯用的小型交流电容器(见GB/T18489和GB/T18504);
——抑制电磁干扰用的电容器(见GB/T6346.14);
——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见GB/T11024.1、GB/T11024.2 GB/T11024.3和GB/T11024.4);
——标称电压1000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见GB/T12747.1和GB/T12747.2);
——标称电压1000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见GB/T17886.1、GB/T17886.2和GB/T17886.3);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见GB/T6115.1 GB/T6115.2 GB/T6115.3和GB/T6115.4);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见GB/T19749.1);
——用于要求储存能量/大电流放电,如影印机和激光机中的电容器;
——微波炉电容器(见GB/T18939.1);
——轨道交通之外的电力电子电容器(见GB/T17702)。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121.2-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2部分:非固体电解质铝电解电容器
【适用范围】GB/T 2512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电子电容器的使用条件、质量要求和检验、过负载、安全要求、标识、安装和应用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机车车辆电力电子设备中使用的直流铝电解电容器(单元、模块或组)。
注:本部分规定的电容器应用实例是直流滤波电容器。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121.3-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3部分:双电层电容器
【适用范围】GB/T 25121的本部分规定了双电层电容器的使用条件、质量要求和检验、过负载、安全要求、标识、安装和应用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在轨道交通车辆上使用的大功率直流双电层电容器单体及其组成的模块或组。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121-2010 机车司机室特殊安全规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车司机室的术语和定义,对破坏性外力的保护性措施、对车内惯性力的保护性措施、对其他危害根源的保护性措施及司机室的紧急出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司机室的设计。调车机车司机室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10478-2017 液化气体铁路罐车
【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铁路罐车(以下简称罐车)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涂装与标记标识、出厂文件等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钢制罐体的设计压力不小于0.1MPa,且与走行装置永久性连接的标准轨距罐车。
1.3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罐车:
a)罐体材料为有色金属或非金属的;
b)罐体为真空绝热结构的;
c)罐体为国防军事装备用有特殊要求的。
1.4 本标准适用的罐车范围包括罐体、管路、安全附件、仪表及装卸附件,以及走行装置、走行装置与罐体的连接件等。
1.5 罐体界定范围如下:
a)罐体与管路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接头的坡口面;
b)罐体与管路、安全附件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端面、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c)罐体开孔部分的端盖、端塞及其紧固件;
d)罐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焊缝。
1.6 罐体主要受压元件包括筒体、封头以及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接管(承压)、凸缘、法兰、法兰盖
板等。
1.7 管路包括所有与罐体相连接的管子与管件。
【中国标准分类】  S52  铁路车辆 【国际标准分类】  45.060.10-机车
国家标准 GB/T 16318-2021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受电弓特性和试验 第1部分:干线机车车辆受电弓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干线机车车辆用受电弓从接触网集取电流的通用特性 也规定了受电弓应进行的试验。n本部分不适用于受电弓的介电试验 它是对安装在车顶上受电弓进行的试验。n本部分不适用于在地铁及轻轨车辆系统中运用的受电弓 地铁及轻轨车辆的受电弓见 GB/T 21561.2-2008。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1561.2-2008 机车车辆车端动力连接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铁道机车车辆车端动力连接器的使用环境 型号标记、结构形式及接触对的编号排列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包装储运等。 n本标准适用于铁道机车车辆车端动力连接器(以下简称连接器)的制造、检验和验收。
【中国标准分类】  S30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45.060.01-铁路车辆综合
国家标准 GB/T 25118-2010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牵引变压器和电抗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车车辆上安装的牵引变压器和电抗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一般特性、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等要求。rn本标准适用于机车车辆牵引变压器,也适用于电传动机车车辆上主电路和辅助电路中接入的各种类型的电抗器。rn注1:上述的电抗器可包括墟波电抗器、平波电抗器、换流电抗器、静止电力交流器中的保护电扰器、牵引电动帆用分流电抗器、调压开关间过渡电抗器,制动电路电抗器和抑捌干扰电抗器。rn注2:当GB1094的要求与奉标准戒涉及牵引应用的国家标准不相矛盾时,可适用于牵引变压器。rn注3:对于静止电力变疵器用变压器和电抗器,还需参见GB/T 25122.1。rn经过用户和制造商协商,本标准也可适用于电动车组的三相交流网侧牵引变压器和机车车辆的单相与多相辅助电路中接入的变压器,但仪用互感器和额定输出功率单相小于1kVA和多相小于5kVA的变压器除外。rn本标准不适用于安装在变压器或电抗器上的附属设备,如分接开关、电阻器、散热器、风机等,它们应分别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试验。rn当分接开关为完整变压器的一部分时,变压器试验时不能特其分开。使用条件参见GB/T 21413.1-2008的第7章。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122.1-2010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用电力变流器 第1部分:特性和试验方法
【适用范围】GB/T 25122的本部分规定了机车车辆用电力电子变流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一般特性和试验方法。rn本部分适用于为机车车辆(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动车、客车及拖车等)牵引电路与辅助电路供电的电力电子变流器。rn本部分也适用于其他牵引机车车辆(例如有轨电车、地铁、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电力电子变槐器。rn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变流器机组及其配置,包括:rn——半导体器件组件;rn——集成冷却系统;n——中间直流环节的部件,包括与直流环节相连的滤波器;rn——半导体驱动单元(SDU)及有关传感器;rn——保护电路。rn本部分不适用于为半导体驱动单元(SDU)提供电气控制电源和变流器工作有关的其他设备(如传感器)供电的变流器。rn变流器的电子控制装置、与半导体驱动单元(SDU)无关的传感器和半导体驱动单元(SDU)的印制板组转应符合GB/T 25119的规定。rn本部分不适用于电动汽车或GB/T 25119中阐明的低压或小功率变流器。rn下列类型的供电电源应予考虑:rn——交流接触网;rn——直流接触网,rn——车载电源(例如发电机、蓄电池以及其他电源)。rn注:在本部分中,术语“用户·和“制造商”是指合同中的双方。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122.3-2018 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
【适用范围】1.1 GB/T 25123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传动的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以下简称机车车辆)上,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旋转电机。这些机车车辆可从外部电源或内部电源获得动力。rn本部分的目的是通过试验确认电机的性能,并为评定电机对某一规定负载的适应性以及与其他电机进行比较提供依据。rn注l:本部分也适用于安装在由电力传动机车车辆牵引的拖车上的电机。rn注2:本部分的基本要求可以用于特殊用途的机车车辆(如矿山机车)上的旋转电机,但不包括电机的防爆或可能要求的其他特殊性能。rn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小型路面车辆(如蓄电性供电的搬运车、工厂运货车等)上的电机,也不适用于微型电机,如在各种机车车辆上所用的前窗刮雨器电动机等。rn注4:符合IEC 60034的工业型电机可用于某些辅助用途。rn1.2 本部分涉及电机的电力输入或输出可以有下列形式;rn a) 直流(包括多相交流整流);rn b) 脉流(单相交流整流);rn c) 斩波控制的单向电流;n d) 单相交流;rn e) 多相交流(通常为三相)。rn1.3 本部分所涉及的电机分类如下。rn1.3.1 牵引电动机rn用于驱动轨道机车车辆或公路车辆的电动机。rn1.3.2 发动机驱动的主发电机n用于给同一台机车车转或列车的牵引电动机供电的发电机。rn1.3.3 主电动发电机组rn由电网或蓄电池供电,转而向同一台机车车辆或列车的牵引电动机供给电力的机组。rn1.3.4辅助电动机rn用于驱动压缩机、风机、辅助发电机或其他辅助机械的电动机。rn1.3.5辅助发电机rn用于给空调、采暖、照明、蓄电池充电等辅助设施供电的发电机。rn1.3.6 辅助电动发电机组和辅助旋转变流机n从电网或其他电源获得电能,向辅助设施供电的电机。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123.2-2010 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
【适用范围】1.1 GB/T 25123的本部分适用于驱动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的由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rn本部分为通过试验确定电动机的性能并评定该电动机对某一规定工作制的适应性以及与其他电动机进行比较提供依据。rn某些试验按照GB/T 25117.1、GB/T 25117.3进行,为避免试验的重复,一些型式试验项目和研究性试验项目最好在组合试验台上进行。rn特别提请注意的是,按照5.1的要求,电动机设计者和对应的变流器设计者之间相互协作。rn注1:本部分亦适用于由动力车辆推动的拖车上的电动机。rn注2:本部分的基本要求可适应于特种车辆(如工矿机车)用电动机,但不包括电机的防焊或可能要求的其他特殊性船。rn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小型地面车辆(如蓄电池供电的搬运车,在厂区内使用的货车等)用电动机。本部分同样不适用于各种车辆上的微型电机,如挡风玻璃刮水器用电动机等。rn注4,符合IEC 60034规定的工业用电动机可以用作某些驱动,只要验证电动机在变流器供电下的运行仍能满足该特殊应用场合。rn1.2 对于由一个共用变流器并联供电的牵引电动机,其定额应该考虑因轮径偏差、电机特性差异以及当运行在高粘着系数时的轴重转移等所引起的对电机负荷分配的影响。对于这种特殊的应用场合,制造商应将所允许的最大轮径差通知用户。rn1.3 本部分所涉及的电动机的供电设备限定为电子变流器。rn注:在本部分起草时,仅有三种电动机—交流器的组合形式用于牵引系统,但本部分对将来可能使用的其他组合形式也适用。这三种组合形式为:n——由电压源交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rn——由电流源变直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rn——由电流源交流器供电的同步电动机。rn1.4 电动机类型rn本部分包括以下两种电动机:rn4.1 牵引电动机 用于驱动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的电动机。rn4.2 IEC 60034系列所不涉及的辅助电动机、驱动压缩机、风扇、辅助发电机或其他辅助机械的电动机。rn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330-2019 道砟清筛机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砟清筛机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行考核、作业性能试验、整机的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轨距线路道砟清筛用线路道砟清筛机、道岔道砟清筛机、边坡道砟清筛机,非标准轨距道砟清筛机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S22  铁路建筑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45.120-铁路/架空索道建筑和维护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331-2010 电力机车、电力动车组主变流器用水散热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机车、电力动车组主变流器用水散热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等要求。 n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机车、电力动车组主变流器用新造水散热器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中国标准分类】  S41  机车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30489-2014 城市轨道车辆客室侧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车辆客室侧门的分类、使用条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运行速度不大于140km/h的城市轨道车辆用电控电动客室侧门(以下简称“门”)的设计、生产、试验和验收。
【中国标准分类】  S50  铁路车辆 【国际标准分类】  45.060.20-车辆
国家标准 GB/T 32383-2020 轨道交通 第三轨受流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中第三轨受流器的工作条件、性能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RAMS要求、rn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rn本标准适用于上部或下部受流的第三轨受流器(简称受流器),且地铁和轻轨车辆运行速度不超过rn120km/h。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32595-2016 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
【适用范围】标准规定了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的术语和定义,使用环境,分类、组成及型号标记,技n术参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rn本标准适用于铁道客车及动车组用电气控制柜。其他电气箱和特殊车辆控制柜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S51  铁路车辆 【国际标准分类】  45.060-铁路车辆
国家标准 GB/T 33192-2016 内燃机车用柴油机通用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车用柴油机(以下简称柴油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新造内燃机车用柴油机,其他内燃动车用柴油机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S42  机车 【国际标准分类】  45.060.10-机车
国家标准 GB/T 33625-2017 机车、动车用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车、动车升弓系统用风冷、单级、单作用、直联式全无油润滑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机车、动车升弓系统用额定排气压力不超过1.0MPa的空压机。
【中国标准分类】  J72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3.140-压缩机和气动机械
国家标准 GB/T 34870.1-2017 超级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
【适用范围】GB/T34870的本部分规定了超级电容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分类、质量要求和试验、安全要求、标志、包装、运输与储存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包括双电层、混合型、电池电容等类型的超级电容器。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36286-2018 城市轨道交通 列车再生制动能量地面利用系统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再生制动能量地面利用系统的环境条件、供电条件、系统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再生制动能量地面利用系统(包括回馈型、储存型和混合型再生制动能量地面利用系统),轨道交通以外的类似系统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37532-2019 轨道交通 牵引电传动系统 第1部分:城轨车辆
【适用范围】GB/T 37863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电传动系统的使用条件、系统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DC750V、DC1500V、DC3000V及储能系统供电的采用交流牵引旋转电机驱动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电传动系统(以下简称牵引电传动系统),其他类型车辆的牵引电传动系统可参照执行。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37863.2-2021 城市轨道交通中低速磁浮车辆悬浮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中低速磁浮车辆悬浮控制系统的环境条件、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中低速磁浮车辆悬浮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和验收。
【中国标准分类】  S30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45.060.20-车辆
国家标准 GB/T 42005.1-2022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地下铁道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中国标准分类】  P65  交通运输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93.100-铁路建筑
国家标准 GB 5115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使用管理。本规范不适用于有轨电车系统。
【中国标准分类】  P76  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33.020-电信综合
行业标准 JB/T 6480.1-2013 旋转牵引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第1部分: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电机
【适用范围】JB/T648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传动的非干线轨道机车车辆和非公路车辆(以下简称机车车辆)上,除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之外的旋转牵引电机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安装在由电力传动机车车辆牵引的拖车上的电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由蓄电池供电的工业用电动车辆(搬运车、叉车、工厂运货车等)用的电机,也不适用于各种车辆上的微型电机,如刮雨器电动机等。
【中国标准分类】  K63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行业标准 JB/T 8666-2015 工矿电机车用司机控制器 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矿电机车用司机控制器的型式及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质量保证。n本标准适用于工矿电机车用司机控制器(以下简称司控器)。n
【中国标准分类】  K63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行业标准 JB/T 11309-2013 电力电容器用圆形及椭圆形铝外壳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电容器用圆形及椭圆形铝外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电力电容器用圆形及椭圆形铝外壳:
--交流电动机电容器(见GB/T 3667.1和GB/T 3667.2,不包括电动机起动用电解电容器);
--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放电灯线路用电容器(见GB/T 18489);
--电力电子电容器(见GB/T 17702);
--标称电压1000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见GB/T 12747.1和GB/T 12747.2).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固体电解质铝电容器(见GB/T 5993、GB/T 25121.2)用铝外壳(见SJ/T 11149)。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行业标准 CJ/T 310-2009 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通用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直线电机车辆的使用条件、车辆类型、一般规定、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车体及内装设备、转向架、制动系统、空气调节及采暖装置、电传动系统、辅助供电系统、列车控制及通信网络、通讯与乘客信息显示系统、安全设施、电磁兼容性、试验与验收、标识、运输与质量保证期等内容。rn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钢轮-钢轨支承的直线电机车辆(以下简称为车辆)。
【中国标准分类】  K62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行业标准 CJ/T 411-2012 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电气系统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电气系统的工作条件、电气系统组成、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n  本标准适用于中低速磁浮交通车辆电气系统及设备的设计、调试和验收。
【中国标准分类】  S50  铁路车辆 【国际标准分类】  03.220.30-铁路运输
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检测

检测优势

检测资质(部分)

荣誉 荣誉 荣誉 荣誉 荣誉 荣誉 荣誉 荣誉 荣誉 荣誉

检测实验室(部分)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检测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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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客户(部分)

客户 客户 客户 客户 客户

检测报告作用

1、可以帮助生产商识别产品的潜在问题或缺陷,并及时改进生产工艺,保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2、可以为生产商提供科学的数据,证明其产品符合国际、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和规定,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可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产品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减少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4、可以帮助生产商构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誉度,并促进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

5、可以确定性能和特性以及元素,例如力学性能、化学性质、物理性能、热学性能等,从而为产品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参考。

6、可以评估产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以及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从而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检测流程

1、中析研究所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2、客户可选择寄送样品或由我们的工程师进行采样,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我们的工程师会对样品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报价,以便客户了解检测成本。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

5、在检测过程中,我们将与客户进行密切沟通,以便随时调整测试方案,确保测试进度。

6、试验测试通常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根据样品的类型和数量而定。

7、出具检测样品报告,以便客户了解测试结果和检测数据,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为轨道交通机车车辆设备检测的检测内容,如需更多内容以及服务请联系在线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