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GB 3836.17-2007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7部分: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用充以保护性气体的方法,使内置有可能成为点燃源的电气设备、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房间或建筑物中的压力高于外部大气压,以防止这种气体或蒸气侵入房间内部的措施。
本部分规定了房间或建筑物及其相关部分,如保护气体的进出口管道、产生和维持过压所需的一些辅助控制装置等的结构、装备和操作规则。
本部分也规定了用来证明设施符合本部分所需的试验方法,及房间或建筑物上设置的标志。
本部分只适用于内部不能释放(实际地或可能地)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房间或建筑物。
【中国标准分类】 K35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国家标准 GB 10800-1989 建筑物隔热用硬质聚氯酯泡沫塑料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Q74 合成材料
【国际标准分类】 91.060.50-门窗
国家标准 GB/T 13441.2-2008 机械振动与冲击 人体暴露于全身振动的评价 第2部分:建筑物内的振动(1Hz~80Hz)
【适用范围】GB/T 13441的本部分涉及与居住者舒适和烦恼相关的建筑物内暴露于人体全身振动与冲击,规定了测量和评价方法,包括测量方向和测量位置的确定。定义了适用于1Hz~80Hz频率范围内的频率计权值Wm,在此频率范围内不需明确建筑物内居住者的姿势。rn注1:如果明确居住者的姿势,可应用GB/T 13441.1中给定的频率计权值Wm。rn虽然通常对一个建筑物进行试验研究很有效,但在建筑物的设计阶段或者不可能进入现有建筑物的情况下,本部分所包含的概念应等效应用于该建筑。在这些情况下,必须用某些方法对建筑物振动响应进
【中国标准分类】 Z32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13.160-振动和冲击(与人有关的)
国家标准 GB/T 13684-1992 钢窗建筑物理性能分级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P31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91.060.50-门窗
国家标准 GB/T 13921-1992 关于固定结构特别是建筑物和海上结构的居住者对低频(0.063~1Hz) 水平运动响应的评价导则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对在0.063~1Hz范围内结构水平运动响应的评价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建筑物和海上结构的居住者处于坐、站或卧等任意姿态时所感觉到的结构水平运动。这种水平运动是由不常发生的外部环境力或经常存在的作用力诸如由电梯、风机、空调机、供热设备和管道系统之类所引起的低频水平振动,上述两种水平运动应分别考虑。并分别给出了人们对结构低频水平运动的感觉阈限和满意量值。 本标准不适用于爆破、地震和类似事件引起的结构振动,也不适用于海上漂浮结构、张力腿式和铰连式平台的振动。 附录A(补充件)中,给出了关于特定场合振动的满意量值的导则。 注:①建筑物运动的目视感觉、结构扭转振动的影响和噪声的效应,均可影响对结构振动的主观响应,但未作定量的检测。 ②海上固定结构,是指建在海床上的一种结构,如重力平台或具有桩基的钢平台。 ③建筑物内人们的响应是指正常成年居民而言。可被接受的振动量值是随年龄和性别而变化的,但目前对这些影响尚无确切的修正系数用以调正加速度的量值。关于海上固定结构,本标准所推荐的量值仅适用于受过训练的人员。
【中国标准分类】 A25 基础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13.160-振动和冲击(与人有关的)
国家标准 GB/T 14124-2009 机械振动与冲击 建筑物的振动 振动测量及其对建筑物影响的评价指南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评价振动对建筑物影响所需进行的测量和数据处理的基本原则。这里关心的除振源的动态范围、频率或其他参数以外,并不关心振源本身。结构振动的影响的评价主要是针对结构的响应,并且包括适当的分析方法,用以确定频率、持续时间和幅值。本标准只适用于结构振动的测量,不考虑声压及其他形式的压力波,但是需要考虑这些激励的响应。rn这里定义的建筑物是地面上的且有人居住的,某些特定的厂房像柱、烟囱、井架、构筑物等不在考虑的范围内,虽然他们经常有工作人员进出。rn建筑物的结构响应与激励源有关,制定本标准的最终目的是检验建筑物受振源(即激励的频率、持续时间、幅值等)作用下的测量方法。我们关注的激励源主要有地震、爆炸、风压、声震、内部机器、交通、建筑施工等。rn注:人工激励与地震是很不一样的,地震更剧烈且持续时间很长,而且比人工振源深得多.地震能在很长的距离内产生破坏,而且地震有大得多的能量释放,还会产生一些不同形式的波。因此,同样的参数值(如质点峰值速度)对建筑物的影响是不相同的。
【中国标准分类】 P31 机械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7.160-振动、冲击和振动测量
国家标准 GB/T 14125-2008 机械振动与冲击 振动与冲击对建筑物内敏感设备影响的测量和评价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建筑物内的敏感设备(处于运行或非运行状态)的振动与冲击的数据测量和报告的方法,测得的振动与冲击数据用来建立数据库。rn为了便于数据的比较(例如,比较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生产商生产的设备上测得的振动与冲击量级),讨论了数据库报告系统。提出的报告系统有利于建立特定设备的界限值,同时有利于划分不同界限值的环境条件。rn本标准考虑的振动与冲击类型包括从地面、工作台、墙、屋顶或者隔离系统传到设备整体的振动与冲击。设备内部的个别机械或者电子部件的振动冲击响应不予考虑。rn根据数据库建立的环境条件分类系统应
【中国标准分类】 J04 机械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17.160-振动、冲击和振动测量
国家标准 GB 14821.1-1993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 电击防护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标称电压工频交流1000V及以下,直流1500V及以下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的要求。以及防护措施的应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住房、工业、农业、商业用房屋、公共性房屋、活动性建筑物、旅游车及类似场所内的电气装置以及建筑工地、展览馆内的临时性装置。 本标准不
【中国标准分类】 P30 电力、核工业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国家标准 GB/T 16457.1-2009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1部分: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电气装置,例如在下述建筑物和类似设施中的电气装置: a)居住用房屋; b)商业用房屋; c)公共用房屋; d)工业用房屋; e)农业及园艺用房屋; f)活动建筑物; g)野营车、野营车营地及类似场所; h)建筑工地、展览会、集市及其他临时性设施; i)游艇和停泊地。
【中国标准分类】 Q77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2-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2章:热效应保护
【适用范围】本标准是GB 16895《建筑物电气装置》中的一个标准,等同采用IEC 364-4-42:1980《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保护 第42章:热效应保护》。
【中国标准分类】 K60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01-建筑物中的设施综合
国家标准 GB/T 16895.3-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4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
【适用范围】本部分对接地配置、保护导体和保护联结导体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以便满足电气装置安全方面的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4-1997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3章: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适用范围】本标准对设备的选择和安装作了规定,这些规定符合为达到电气装置预期功能所提出的要求,这些要求与各种预见的外关影响相适应。每台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均应符合本标准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中国标准分类】 K60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电工器件
国家标准 GB 16895.5-200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3章:过电流保护
【适用范围】本标准等同采用IEC 60364-4-43:1977《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3章:过电流保护》及其第1次修改件(1997)。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6-200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章:布线系统
【适用范围】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0364-5-52:1993《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章:布线系统》及其第1次修改件(1997年)制定的。在技术内容上与以上出版物等同。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7-200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7节:数据处理设备用电气装置的接地要求
【适用范围】 本标准的特定要求适用于数据处理设备在下述情况下与建筑物电源装置的连接:rn ----数据处理设备经由符合IEC 60083的或类似标准的插头和插座与建筑物电源装置相连接,它的对地泄漏电流超过GB 4943(idt IEC 60950:1991)规定的限值;n ----数据处理设备符合GB 4943(idt IEC 60950(代替435):1986)的要求(包括泄露电流)。rn 本标准的要求适用于直到与数据处理设备连接那点为止的那部分电气装置,见图A1。rn 本标准也可用于数据处理设备以外的设备,例如工业控制设备和通信设备的电气装置。安装那些设备由于要求抑制射频干扰的滤波设备,而具有大的泄漏电流。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10-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5章:欠电压保护
【适用范围】本标准GB_T 16895.10-2001《建筑物电气装置第4部分:安全防护第45章:欠电压保护》的范围、目的和基本原则、定义、一般特性的检测、安全防护、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检验、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11-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2节:低压电气装置对暂时过电压和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的防护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向低压系统供电的变电所的高压侧一旦发生高压系统与地之间的故障时,向低压系统的人员和设备提供的安全措施。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12-2001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3节:大气过电压或操作过电压保护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的第4部分;安全防护中供配电系统引入的大气瞬态过电压保护和由电气装置内部设备产生的操作过电压保护。 本标准对包括自身抑制(靠系统本身绝缘水平)或保护抑制(靠装设保护电器的过电压保护)两种过电压保护措施提供指导。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13-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1节:装有浴盆或淋浴盆的场所
【适用范围】本标准的特定要求适用于浴盆、淋浴盆及其周围由于人体电阻降低和人体接触地电位而增加电击危险的区域。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14-201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03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房间和小间
【适用范围】GB 16895的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n——安装桑拿浴小间的地方,例如;在一个场所或在一个房间中;rn——安装桑拿浴加热器或桑拿浴加热设餐的房间,整个房间就被认为是个桑拿浴室。rn不适用于符合相关设备标准、由厂家制造的桑拿浴预制小间。rn安装有如冷水盆或淋浴器等设备的场所,还应符合第701部分的要求。rn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14-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3节:装有桑拿浴加热器的场所
【适用范围】本标准的特定要求适用于装设或留有装设桑拿浴加热器位置的场所,而桑拿浴加热器应符合GB 4706.31的规定。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15-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23节:布线系统载流量
【适用范围】本标准的目的是在正常工作情况下,以电流持续期间产生的热效应为条件,为了导体和绝缘的合理寿命提供载流量。选择导体截面时未考虑电击防护(见GB l4821.1)、热效应保护(见GB l6895.2)、过电流保护(见GB l6895.5)、电压降(见GB l6895.6第525条)和导线相联设备端子上的温度限制(GB l6895.6第526条)。 目前本标准仅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l kV或直流1.5 kV无铠装电缆和绝缘导体,不适用于铠装单芯电缆。 注:对于单芯铠装电缆,本标准给出的载流量需要乘一个适当的降低系数。这一问题应由电缆制造厂商讨,这一解 决办法也适用于单芯无铠装电缆单根穿金属导管的载流量问题(见GB l6895.6第521.5条)。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16-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部分:安全防护 第44章:过电压保护 第444节:建筑物电气装置电磁干扰(EMI)防护
【适用范围】本标准为建筑物的建筑师、建筑物电气装置的设计师和安装人员提供了能限制电磁干扰(EMI)的若干概念性信息,其基本考虑是减轻这种干扰。进一步的要求在我国系列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对应于IEC 60364)的相应部分中[例如GB/T l6895.1 7(idt IEC 60364—5—548)]给出,或在其他(如对应于IEC 61000—2,将来的IEC 61000—5,IEC 61024—1和IEC 61312—1)国家标准中给出。本标准的规定与上述标准是一致的(见图5)。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17-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48节:信息技术装置的接地配置和等电位联结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信息技术装置和为数据交换目的要求互联的类似设备的接地和等电位联结。本标准也可适用于易受干扰的其他电子设备。注1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各类电工和电子商务设备和电信设备(有关“信息技术设备”这一术语的更详细资料见 GB 4943的范围条款)。适用于本标准的电气装置和设备举例: 电信和数据交换或数据处理设备或通过内部和外部连接到建筑物接地回路进行信号传输的电气装置;——向建筑物内部信息技术设备供电的直流供电网;——专用自动分组交换机(PABX)设备或装置; 局域网(LAN);——火灾报警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建筑物服务装置,例如直接数字控制装置;——计算机辅助制造(CAM)系统和其他计算机辅助服务系统。2本标准中术语“功能”涉及为传输信号和电磁兼容(EMC)目的而使用的接地和等电位联结。3本标准不考虑雷电的可能影响(见IEC l024-1)。GB l6895.12和GB/T l6895.16(idt IEC 60364—4—444)包括大 气过电压和起因于操作的过电压防护和建筑物电气装置中电磁干扰(EMI)的防护。4 如果涉及的现有的建筑物电气装置有电磁兼容(EMC)问题,请参阅附录A。5本标准不包括与大泄漏电流设备作连接的要求。此类要求见GB/T l6895.9的第707.1~707.4。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18-2010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1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通用规则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设备的选择和安装。rn本部分适用于依据安全防护、针对电气装置预期使用适当的功能要求和适合外界影响要求的通用规则。rn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18-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条51章:通用规则
【适用范围】本标准以安全防护措施为依据,针对电气装置预期应用的固有功能和外界影响规定了相应要求。本标准的以下条文和本系列标准的其他各章的规定,适用于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19-2002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2节:游泳池和其它水池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游泳池、喷水池和戏水池。这些要求也适用于所有这些水池周围的区域。rn 对于游泳池的要求也适用于戏水池。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20-2003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 第55章:其它设备 第551节:低压发电设备
【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配有发电设备的低电压和特低电压电气装置,该发电设备用来连续地或偶尔地向该装置的全部或一部分供电。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21-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4-41部分:安全防护 电击防护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措施实现电击防护。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22-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5-53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隔离、开关和控制设备 第534节:过电压保护电器
【适用范围】本部分给出了选择和安装电涌保护器(SPD)的要求。本部分不包括可能组装在电气装置相连的设备内部的电涌保护元件。本部分适用于交流电路,对于直流电路本部分的要求在其适用范围也可应用。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23-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6-61部分:检验——初检
【适用范围】 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本部分给出了通过检查和试验,检验电气装置是否符合《建筑物电气装置》的其他部分的相关要求,并给出了试验标准和试验的描述。rn 本部分涉及新的装置,不涉及原有装置的检查和试验。然而,如果合适的话,所述的检查和试验可用于原有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24-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医疗场所
【适用范围】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医疗场所内的电气装置,用以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这些要求主要针对医院、私人诊所、医务所和口腔科诊疗室、保健中心及工作场所医务室。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25-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1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展览馆、陈列室和展位
【适用范围】本部分的要求和GB 16895的第1部分至第6部分一起,适用于展览馆、陈列室和展位中的临时电气装置,以保证使用者的安全。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26-2005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4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游乐场和马戏场中的构筑物、娱乐设施和棚屋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对可移动的、临时或永久安装的有电气装置的电气机械和构筑物的设计、安装和操作的电气安装的最低安全要求。用以确保电气机械和构筑物在游乐场和马戏场或其他任何地点临时或永久地重复安装而不致失去其安全性。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 16895.27-2006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5节:农业和园艺设施的电气装置
【适用范围】用来补充、修改或代替GB 16895或IEC 60364其他部分的一般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28-2008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4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户外照明装置
【适用范围】GB 16895第7部分的本部分适用于固定的户外照明装置。rn注:户外照明装置包括户外的灯具、布线系统和附件。rn本部分的要求尤其适用于下列部分:n—道路、停车场、公园、公共场所、运动场、名胜古迹和纪念碑的照明装置及泛光照明装置;n—其他设备中的照明,例如电话亭、公共汽车候车亭、广告牌、城市地图牌、路标牌的照明。rn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部分:n—由供电部门管理,并由他们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属于公共电力网一部分的公共照明装置;n—临时花灯;n—道路交通信号灯;n—固定在建筑物的外部并直接由该建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29-2008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3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家具
【适用范围】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连接到电气装置的家具(和类似家具)的布线系统。rn例如:装有灯具、插座、开关电器、布线系统等电器设备的床、橱柜、桌子和店铺的展示柜。rn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采用固定布线连接到建筑物电气装置的家具,也适用于成品的家具和用插头插座供电的家具,除非这些家具在其他国家标准中另有规定。rn家具内的电气设备应接到不大于240V的单相供电线路上,总负荷电流不应超过16A。rn这些要求不适用于专门设计用于安装在家具中的其他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电气用具和电气设备,例如:装在家具中的便于通过插头插座连接到建筑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30-2008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5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特低电压照明装置
【适用范围】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由额定电压不超过50V交流或120V直流电源供电的特低电压照明装置。rn注1:特低电压照明系统的定义见GB 7000。rn注2:交流电压值是方均根值。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31-2008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
【适用范围】GB(/T) 16895的本部分规定的特殊要求适用于移动的或可搬运的单元。rn在本部分中术语“单元”一词是指一台车辆和/或移动式的或可搬运的结构,在其中装有整套或部分电气装置。rn这些单元是:n—移动型的,例如车辆(自身驱动的或被拖曳的);rn—或可搬运型的,例如安置在底座上的箱体。rn其应用举例,如广播车、医疗服务车、广告宣传车、消防车、工程车等。rn两个或其以上的单元在电气上可以连接在一起。rn这些要求不适用于:n—发电机组;n—码头和游艇;rn—GB 5226.1中的移动机械;rn—房车;n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6895.32-2008 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712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太阳能光伏(PV)电源供电系统
【适用范围】GB(/T) 16895的本部分的特殊要求适用于光伏(PV)电源供电系统(包括带交流模块的系统)。rn注1:光伏(PV)设备的标准,正由TC 82制定。rn注2:单独运行的光伏(PV)电源供电系统的要求,尚在研究中。
【中国标准分类】 Q77 建筑构配件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91.140.50-供电系统
国家标准 GB/T 18208.2-2001 地震现场工作 第二部分:建筑物安全鉴定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较强地震发生后,在地震现场对震区建筑物的安全进行鉴定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震后地震应急期间,在预期的地震作用中,在地震现场对受震建筑进行安全鉴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震前和震后根据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对建筑物进行抗震鉴定和危房鉴定。
【中国标准分类】 P15 抗震、防火、人防
【国际标准分类】 91.120.25-地震和防振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