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样品
婴童产品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玩具类:如毛绒玩具、塑料玩具、拼图玩具等。
- 服装类:包括婴幼儿内衣、外套、帽子等纺织品。
- 喂养用品:如奶瓶、奶嘴、辅食器具等。
- 护理产品:如湿巾、纸尿裤、洗护用品等。
根据产品类型和适用人群特点,不同样品需要针对性检测,以满足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
检测项目
婴童产品的检测项目多种多样,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 化学安全性检测:如重金属、甲醛、增塑剂、芳香胺等化学物质的含量分析。
- 物理性能测试:如拉力、耐磨性、耐撕裂性、尺寸稳定性等。
- 微生物检测:特别是湿巾和纸尿裤中的细菌和霉菌总数。
- 特定用途测试:如玩具的小部件安全性测试,奶瓶耐高温性能测试等。
以上检测项目旨在确保产品在实际使用中的安全性、耐用性和健康性。
检测仪器
婴童产品检测需要借助多种仪器设备,以下是常见仪器:
- 光谱仪:用于检测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 气相色谱仪:用于分析甲醛和增塑剂等有害化学物质。
- 拉力测试机:用于评估产品的物理性能。
- 微生物检测设备:如恒温培养箱,用于细菌和霉菌检测。
通过精密仪器的配合,检测结果更加准确可靠,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检测方法
婴童产品检测方法需严格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以下为常见方法:
- 化学检测:采用分光光度法、气相色谱法等,定量分析化学成分。
- 物理检测:根据GB标准进行材料强度、抗拉性、耐磨性的测试。
- 微生物检测: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或相关规定,评估菌落总数。
- 安全性能测试:模拟使用场景,测试小部件脱落风险、锐利边缘等。
所有检测方法均遵循科学性和可重复性,确保结果权威可信。
检测标准(部分)
《 GB/T 27728.2-2024 湿巾及类似用途产品 第2部分:婴童湿巾专用要求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湿巾及类似用途产品 第2部分:婴童湿巾专用要求
- 标准号:GB/T 27728.2-2024
- 中国标准分类号:Y39
- 发布日期:2024-09-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85.080
- 实施日期:2025-10-01
- 技术归口: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标准分类:造纸技术纸制品
- 内容简介:
国家标准《湿巾及类似用途产品 第2部分:婴童湿巾专用要求》由TC141(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本文件规定了婴童湿巾的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日常生活所用的由非织造布、无尘纸或其他原料制造的各种供6岁及以下婴幼儿及儿童使用的湿巾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 T/MBPA C010-2020 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
- 标准号:T/MBPA C010-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F521
- 发布日期:2020-01-09
-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20
- 实施日期:2020-02-09
- 团体名称: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 标准分类:A 农、林、牧、渔业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内容简介:
婴童用品零售店的商品管理、店铺管理和服务及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 T/JWX 001-2018 金华市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团体标准--粘土玩具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金华市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团体标准--粘土玩具
- 标准号:T/JWX 001-2018
- 中国标准分类号:C245
- 发布日期:2018-05-01
- 国际标准分类号:83.180
- 实施日期:2018-06-01
- 团体名称:金华市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工业
- 内容简介:
4.1.3测试环境要求样品经过预处理4小时后,在温度15℃-30、湿度65%±10%环境下测试各项性能指标
4.3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组件 项目 要求粘土 外观 无污染、无异物、无霉变、结块等
色泽 色泽均匀、扩散、不褪色、染色
气味 无明显刺激性气味 组织、形态 软泥状、有韧性
塑料部件 外观 无毛刺、残缺、溢边
4.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和表3规定表2部件 物理性能 要求粘土成品 颗粒物 面粉状,手感软.无任何微小颗粒. 密度 成品粘土1立方=KG 含水率 80%±5%表3部件 物理性能 要求塑料部件 扭力 本产品经过扭力测试时不应断裂 推拉力 本产品经过推拉力测试时不应断裂 锐利边缘 可触及的边缘、边角、合模线不应有锐利的毛边或溢边
尖端 产品上不应有可触边缘的危险锐利尖端4.5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应符合GB6675.1、EN71-9的要求4.6材料成份本产品由塑料原料和自来水为主要原材料,加有一定量防腐剂、发泡粉、苷油组成
《 T/CPQS MBPAC002-2019 婴童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婴童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 标准号:T/CPQS MBPAC002-2019
- 中国标准分类号:Y43/C268
- 发布日期:2019-05-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40
- 实施日期:2019-06-01
- 团体名称: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化工技术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婴童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的产品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由表面活性剂、助剂等配制而成,适用于婴儿、儿童衣物衣料的清洁去污或抗抑菌的液体洗涤产品1.原辅料2.感官要求3.理化指标3.1总活性物含量3.2荧光增白剂3.3稳定性4.去污力5.微生物指标6.抗菌抑菌性能效果评价7.毒理安全性
《 T/CPQS MBPAC001-2019 婴童饮用器具通用安全要求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婴童饮用器具通用安全要求
- 标准号:T/CPQS MBPAC001-2019
- 中国标准分类号:Y40/C292
- 发布日期:2019-05-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97.190
- 实施日期:2019-06-01
- 团体名称: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婴童饮用器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卫生要求、物理要求、化学要求、测试方法和标识本标准适用于14岁以下婴童可重复使用的饮用器具,如饮水杯、奶瓶及配套的饮用部件和奶嘴等,也适用于一次性使用的饮用器具(购买时不含液体),如喂养瓶、喂养袋及其饮用部件和奶嘴等本标准适用于与儿童或饮用液体发生接触的塑料、金属、陶瓷、玻璃、硅橡胶、涂层等材料本标准不适用于医学设计的或在医学监督下使用的饮用器具,不适用于仅作储存用途的容器,也不适用于安抚奶嘴1.卫生要求2.物理要求2.1外观检查2.2容量标记和偏差2.3油墨附着力2.4耐热冲击温度性能2.5整体跌落强度2.6小零2.7抗扯性能2.8匹配部件2.8.1含有饮用突出物2.8.2含有吸管2.9 密封垫片2.10保持力及柔软性2.11吸管2.12手柄或提环强度3化学要求3.1特定元素的迁移3.2邻苯二甲酸酯含量3.3N-亚硝胺和可亚硝基化物质释放量3.42-巯基苯并噻唑(MBT)释放量3.5抗氧化剂释放量3.6甲醛释放量3.7双酚A释放量3.8挥发性化合物含量
《 T/ZZB 1531-2020 无染色婴童羊绒针织服装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无染色婴童羊绒针织服装
- 标准号:T/ZZB 1531-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W63/C183
- 发布日期:2020-02-01
- 国际标准分类号:59.080.30
- 实施日期:2020-03-01
- 团体名称: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纺织和皮革技术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无染色婴童羊绒针织品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要求和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以无染色的本色山羊绒为主要原料的粗梳纯羊绒婴幼儿及儿童针织服装
《 T/HNMIA 01-2020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管理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管理规范
- 标准号:T/HNMIA 01-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F521
- 发布日期:2020-07-18
-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20
- 实施日期:2020-10-01
- 团体名称:河南省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
- 标准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商品管理、零售门店陈列、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投诉及监督和持续改进本标准适用于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的开设与管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商品管理、零售门店陈列、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投诉及监督和持续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的开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085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GB/T23650超市购物环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B/T10618超市收货规范SB/T10807零售店店长岗位要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供应商由企业授权,以生产、组装、加工、包装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销售商品的生产商或中介商,授权企业进行商品销售的品牌持有商或代理商
包括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3.2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为孕妇、0~3岁婴儿、3~14岁幼童提供包括食品、服饰、玩具、童车/床、洗护用品、纸品、喂养用品、电器以及早教用品等健康产品的消费场所
以小额出售或是单一个数售卖为主,区别于大宗货品的批发业务
4 总则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应诚信经营,做到买卖公平、设施安全、环境卫生、服务规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度,所售商品应符合质量和卫生安全的相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5 商品管理5.1 应急渠道管理供应商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证照(生产/卫生许可证等)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有效证照、商品质量信息,筛选优质、诚信度高的供应商作为长期供货渠道,同时,建立供应商资料档案,定期复核相关证照、证明文件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所有货架陈列位、广告位进行统一管理,供应商不应私自调位,有需要增加或调换货架陈列位、广告位时须与零售店接洽,达成一致后方可执行
供应商应保证向零售店提供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及销售协议中所规定的商品质量要求,承诺在供货过程中无假冒伪劣商品,对于零售店提出的质量问题商品,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证明,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签定的供货协议办理退货手续
供应商如果有商品将要缺货或断货的情况必须在一周工作日内及时通知零售店备货
供应商名称变更、货款转帐收款人、对账人员变更、账户变更需提供有供应商盖章的变更证明原件
5.2 商品采购管理采购的商品和原材料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质、供货能力等资料文件进行查验和评价,严把进货质量关,做好相应备案建档工作
按SB/T10618的规定收货,对每批商品应进行验货,并对每批商品进货日期、数量、索证及审核等情况进行登记,建立电子台账
采购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商品退货时应如实记录,分区隔离或标示,确保退货商品不与其他商品混淆或污染
确保采购和使用的食品销售包装材料达到卫生标准
5.3 商品销售管理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应建立动态的商品质量信息监控制度和相应的商品采购淘汰制度
建立现场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商品质量,及时处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包括召回产品),记录处理结果
对有保质(保存)期的限期商品,入店时应予以控制,并作好记录
对临近保质(保存)期的商品,内部应有预告警示制度,限期内无法出售的商品应进行撤库和下架处理
5.4 商品信息管理宜建立包括商品购进、配送、补货、销售、收款等环节的信息管理系统
商品标价签应采用符合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式样、相关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应主动收集来自各级政府、有关媒体及互联网络的问题商品信息,积极组织对照检查,确保问题商品及时退市
5.5 储存区/库房管理保持相关区域的清洁卫生,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有防尘、防鼠、防虫、防蝇等防范措施
做到商品分类贮存,有清晰的标志
贮存的商品应隔墙离地,食品与非食品分别摆放,并按保质期先进先出原则存放
实施产品有效期管控以及过期商品及时处理
设立专门的残损商品区域,及时清理残损过期商品和问题商品
设置消防设施、防盗装置和严禁火种等安全标志
库房钥匙专人管理,严格做好出入库管理
5.6 促销管理促销活动应拟定工作方案以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
举办大型促销活动,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降价商品应使用降价标签,如实标明降价原因、原价、现价等
不应赠送按规定应标明保质(保存)期,但保质(保存)期标志不清、不明或缺失的产品,以及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产品
不制造虚假降价等促销信息,降价促销过程中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水平
不得以降价促销商品为由拒绝应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门店陈列可销售的商品才能陈列于货架上,商品应干净整洁、完好,如发现已影响销售的商品应及时清出货架并作处理
陈列在货架上的商品看起来要丰满、充实、不得有空缺,商品排面的最前列更要保持丰满整齐,不可以出现空档的现象,陈列里增加营养品商品,原则上一个单品的陈列量至少要保证其在货架上总的陈列量的3/5以上
经营销售奶粉、辅食等食品,需按照各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设置婴幼儿配方乳品销售专区及挂上有关标识
服装商品在货架上的陈列量须保证一定数量,尽可能保证所陈列的每个单品齐色、齐码,根据需要更换模特及正挂的商品陈列位置
纸品、用品分品牌、年龄段、大小码陈列,车床分品牌、款式样板陈列
玩具陈列有层板陈列和挂钩陈列两种,层板的陈列整齐度为:前排水平线,不能有突出层板宽度的商品,高度要适中,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
挂钩陈列要注意挂钩间的距离不能太宽也不能太窄,上下水平线要注意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价格也要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
陈列挂钩玩具时特别要注意挂钩商品的重量,一条挂钩5件商品为宜
陈列遥控车、电动玩具等时注意展示,抽取样板放上层展示;陈列玩具时既要注意安全性也要注意展示,方便顾客试用
7 店员管理制定门店管理制度,设定店长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店长严格按照SB/T10807的要求开展日常经营,明确店员服务流程规范
制定门店顾客服务准则,店员应尊重顾客,真诚守信,热情服务,文明经商的职业道德,上岗时服饰要整洁,仪容仪表端庄、大方
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建立培训和考核制度,对店员的服务及相关活动内容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并记录存档
从事特殊及重要岗位的员工须持证上岗
门店营业面积超过300m2以上,配备至少1~2名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门店营业面积超过800m2以上,配备至少1名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2~3名中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8 顾客服务8.1 服务用语熟练运用文明服务用语,用语恰当,语言亲切,语调柔和
鼓励掌握和运用外语、手语及地方方言与有特殊需求的顾客群体进行交流的基本技能,为其提供语言无障碍购物服务
8.2 服务行为门店员工应做好服务质量规范,熟知或了解门店环境、经营商品及布局,掌握服务方法和技能
实事求是介绍商品,主动、热情、耐心地向顾客介绍商品的功能、用途、产地、价格和使用方法等,不诱购、不劝购
严禁强行推销特定品牌和商品,不得诋毁和贬低其他同类商品
接待顾客应微笑相迎,热忱相待,礼貌相送
员工对待顾客应一视同仁,尊重顾客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
8.3 结算服务熟悉结算服务操作流程,熟悉多种主流结算工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购物结算服务
员工在收款时应快速、准确,当面点清,唱收唱付
按规定合理、适度提供包装袋服务,倡导限塑环保理念
8.4 辅助服务顾客离开时,应提醒顾客带好购买的商品和个人物品,以免丢失、遗忘
对老人、孕产妇、携带婴幼儿顾客、残障人士等特殊顾客提供便利服务
条件许可情况下,协助顾客整理、装放购买的商品
视门店规模,在各主要区域设立导购员/巡查员,及时、正确协助顾客采购商品
面积800m2以上的门店,可设立妈妈宝宝休息室(哺乳及换尿片等)
应设置视频监控,实现区域全覆盖
8.5 售后服务门店应有义务提供包括产品义务内的服务
顾客退货、换货和投诉时,员工应以礼相待,认真倾听,详细询问,妥善处理
对咨询的顾客礼貌应对,尽力解答顾客疑问;如遇难以解答的问题,应提供建议或将顾客转介给有关人员跟进
提供免费送货服务的门店,应确定专人负责,与顾客当面点清货品,明确送货范围、时间、联系方式等服务内容
服务结束,应请顾客验收
8.6 紧急事件处理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要求预案能随时启动有效行动
建立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具体处理措施
发生突发事件时,从业人员要遵循“顾客安全第一”的理念,保持冷静,有序地组织顾客安全脱离危险区域,危急时应及时报警
配合警方做好事件发生时的警戒工作以及无关人员的疏散、隔离工作
9 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9.1 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门店管理区域消防安全全权负责,按照国家规定配备数量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到有效管理,定期检查数量,核查消防器材安放情况及时效性
门店出入口、消防通道等不得堆放货物、杂物,保持畅通
在重要通道、商品销售区域等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日常防护工作
电气要求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电路、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9.2 卫生服务门店应布局合理,购物环境要符合GB/T23650的规定,保持店内场所、设备设施的卫生,制定一套卫生管理细则,要求组织健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门店招牌、广告、灯饰吊饰、节日气氛布置等装置悬挂位置应安装牢固,并符合城市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门店应按GB19085的规定,做好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应具备预防蟑螂、苍蝇、老鼠及其他害虫的有效措施,店面负责人应不定期抽查卫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卫生统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
仓库应保持整体清洁,无特殊情况,不得存放与销售无关的物料、道具,特别是一些可能影响仓库卫生,造成串味的物品
存放仓库角落位置上较少挪动的商品,应着重注意保证商品质量,定期检查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销售儿童车的门店,应设置专门试车区,以保证顾客安全性
10 投诉和监督10.1 服务投诉及处理制定《顾客投诉管理操作流程》,按照流程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更换或赔偿顾客的商品
在门店显著位置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等联系方式,接受消费者的意见及建议
设置专门机构、人员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和投诉信息
处理投诉应制度化,责任到人,投诉处理应及时、恰当,对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进行详细记录,涉及第三方的投诉应有回访及记录
10.2 服务监督应建立服务监督制度,定期向消费者公示食品安全信息;定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
公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企业投诉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1 持续改进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应以“服务第一、顾客至上”为宗旨,根据顾客对服务质量的期望与要求,对服务环境及商品管理、门店陈列、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消防安全及卫生服务、投诉及监督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 T/HNMIA 02-2020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等级评价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等级评价规范
- 标准号:T/HNMIA 02-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F521
- 发布日期:2020-07-18
-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20
- 实施日期:2020-10-01
- 团体名称:河南省孕婴童用品行业协会
- 标准分类:F 批发和零售业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等级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原则与依据、评价内容、评价组织和对象、评价方法、评价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的等级评价管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等级在综合考察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的商品管理、门店陈列、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投诉和监督、自我监管的基础上所做的分级
3.2 供应商由企业授权,以生产、组装、加工、包装等方式为企业提供销售商品的生产商或中介商,授权企业进行商品销售的品牌持有商或代理商
包括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3.3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为孕妇、0~3岁婴儿、3~14岁幼童提供包括食品、服饰、玩具、童车/床、洗护用品、纸品、喂养用品、电器以及早教用品等健康产品的消费场所
以小额出售或是单一个数售卖为主,区别于大宗货品的批发业务
4 基本要求纳入等级评价的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应全部满足下列要求:a)合法经营、经市场监督等相关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接受其监督管理;b)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已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运营规范,服务良好,具有鲜明的品牌形象和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c)场地设施良好,消防安全设施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不存在安全隐患;d)服务良好,无假冒伪劣商品
近两年来,未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未因违法经营被起诉,未因不良事件被新闻单位曝光
5 评价原则与依据5.1 评价原则5.1.1 客观公正性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评价结果不受实施难度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
5.1.2 科学严谨性坚持定性与定量、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评价指标分类原则
5.1.3 可靠准确性应采集、使用真实、客观的数据;评价结果应客观、准确地反应评价活动情况,无差错、可信赖
5.2 评价依据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评价依据除本标准外,还应包括T/HNMIA01-2020
6 评价内容6.1 评价指标由商品管理、门店陈列、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投诉和监督等项目组成,见附录A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等级评价细则见附录A,评价指标及分值见表1
表1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等级评价指标及分值序号 评价指标 分值(分)1 商品管理 3002 门店陈列 1003 店员管理 1004 顾客服务 2505 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 1506 投诉和监督 507 自我监管 506.2 评价等级6.2.1 等级划分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的评价分为五个等级
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级数越高,表示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在商品和服务质量等规范化管理上能力越强
6.2.2 等级标志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图案及辅助图案构成,用一颗五角星表示一级,二颗五角星表示二级,三颗五角星表示三级,四颗五角星表示四级,五颗五角星表示五级
等级标志实行统一管理
等级标识的有效期为两年(自颁发标志牌之日起计算),到期应提前三个月向评定机构申请复核
6.2.3 等级分值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等级对应分值见表2
表2 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等级对应分值序号 等级 分值(分)1 一级 501~6002 二级 601~7003 三级 701~8004 四级 801~9005 五级 901~10006.3 计分方法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评价得分按式(1)计算
评价得分不超过1000分
T=S+M+D+G+X+J+Z…………………………(1)式中:T——评价得分;S——商品管理得分;M——门店陈列得分;D——店员管理得分;G——顾客服务得分;X——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得分;J——投诉和监督得分;Z——自我监管得分
7 评价组织和对象7.1 评价组织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评价工作由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成立的河南省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评价组织(以下简称评价组)负责具体实施
7.2 评价对象评价对象为全省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且应具备下列条件:a)实施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标准化管理,运营规范,服务良好,具有鲜明的品牌形象和广泛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b)具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已制定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建设规划或方案;c)具有与其建设规划或方案相应的资金实力和人员条件,能确保门店正常运营
8 评价方法采用资料查阅法、现场调查法、问卷调查法加专家评议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9 评价流程9.1 申请符合第4章要求的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可自愿申请
受评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等级评价申请表、现场视频等,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9.2 受理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由评价组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9.3 评定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由评价组组织3~5名孕婴童用品零售专家、管理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评价
评分分值达到相应等级的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可被评为相应星级的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
9.4 公示主管部门在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及时公布公示评价结果,公示期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
9.5 授牌公示期无异议,由主管部门授予受评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相应星级的标志牌
9.6 复核复核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根据复核结果调整其星级
受评孕婴童用品零售门店申请上一级等级的,不受复核期限制
《 T/JSMBPA 001-2021 婴童用水杯(壶)技术安全要求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婴童用水杯(壶)技术安全要求
- 标准号:T/JSMBPA 001-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C292
- 发布日期:2021-04-15
- 国际标准分类号:67.250
- 实施日期:2021-04-30
- 团体名称:江苏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食品技术
- 内容简介:
婴童用水杯(壶)在国家相关检测标准中归类到轻工业产品类别中,它属于婴童哺育用品类产品
目前国内针对此产品的标准技术要求还不是很完善
本团体标准在欧盟标准EN14350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融合了国内轻工标准QB/T4049-2010《塑料饮水口杯》标准中的部分及GB38995-2020《婴幼儿奶瓶奶嘴》相关条款的要求,其内容主要包括材料化学性能和机械物理性能两大部分
《 T/MBPA C001-2019 婴童饮用器具通用安全要求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婴童饮用器具通用安全要求
- 标准号:T/MBPA C001-2019
- 中国标准分类号:C411
- 发布日期:2019-05-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97.190
- 实施日期:2019-06-01
- 团体名称: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婴童饮用器具的范围、术语和定义、卫生要求、物理要求、化学要求、测试方法和标识
《 T/MBPA C002-2019 婴童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婴童衣料用液体洗涤剂
- 标准号:T/MBPA C002-2019
- 中国标准分类号:C268
- 发布日期:2019-05-29
- 国际标准分类号:71.100.40
- 实施日期:2019-06-01
- 团体名称: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协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化工技术
- 内容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婴童衣料用液体洗涤剂的产品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 T/ZZB 2467-2021 婴童用湿巾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婴童用湿巾
- 标准号:T/ZZB 2467-2021
- 中国标准分类号:Y39/C223
- 发布日期:2021-09-07
- 国际标准分类号:85.080
- 实施日期:2021-10-07
- 团体名称: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 标准分类:C 制造业造纸技术
- 内容简介:
本文件规定了婴童用湿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承诺
本文件适用于由纯棉、木浆或其它纤维材料制成的供婴童(0~6岁)日常使用的的湿巾
本文件不适用于宣称有抗抑菌功能的卫生湿巾
《 DB50/T 1001-2020 孕婴童用品零售店等级划分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孕婴童用品零售店等级划分
- 标准号:DB50/T 1001-2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A12
- 发布日期:2020-05-15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30
- 实施日期:2020-08-15
- 技术归口: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重庆市消费者服务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孕婴童用品零售店等级划分》由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适用于孕婴童用品零售店(以下简称“零售店”)的等级划分。本标准不适用于零售店内设置的婴儿游泳馆、理发室、摄影、早教、儿童推拿、娱乐项目以及产后康复服务等项目的管理
《 DB34/T 3097-2018 母婴童从业人员培训规范 零售服务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母婴童从业人员培训规范 零售服务
- 标准号:DB34/T 3097-2018
-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 发布日期:2018-08-08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 实施日期:2018-09-08
- 技术归口: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安徽省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母婴童从业人员培训规范 零售服务》由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规定了母婴童行业中零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培训师资、培训内容、培训组织与实施、培训评价及改进。本标准适用于母婴童零售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
《 DB44/T 1844-2016 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 》标准简介
- 标准名称: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
- 标准号:DB44/T 1844-2016
-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
- 发布日期:2016-05-17
-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20
- 实施日期:2016-08-17
- 技术归口: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代替标准:
- 主管部门: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分类: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制造业广东省贸易、商业活动、市场营销
- 内容简介:
地方标准《婴童用品零售店管理规范》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规定了婴童用品零售店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商品管理、零售店陈列、消防安全和卫生服务、店员管理、顾客服务、投诉及监督、持续改进。本标准适用于面积不低于50m2的婴童用品零售店的开设与管理,婴童用品零售店内设置的婴儿游泳馆、理发室、摄影及早教服务等项目的管理不在此标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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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婴童产品检测是保障儿童健康与安全的核心环节。家长在选购产品时,应关注检测报告与认证标识,选择通过严格检测的合格产品。企业则需加强质量管控,落实科学检测,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婴童用品。科学检测,让未来更美好!

检测资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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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客户(部分)





检测报告作用
1、可以帮助生产商识别产品的潜在问题或缺陷,并及时改进生产工艺,保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2、可以为生产商提供科学的数据,证明其产品符合国际、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和规定,从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可以评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产品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同时减少潜在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4、可以帮助生产商构建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信誉度,并促进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推广。
5、可以确定性能和特性以及元素,例如力学性能、化学性质、物理性能、热学性能等,从而为产品设计、制造和使用提供参考。
6、可以评估产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以及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从而保障产品的安全性。
检测流程
1、中析研究所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检测服务
2、客户可选择寄送样品或由我们的工程师进行采样,以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我们的工程师会对样品进行初步评估,并提供报价,以便客户了解检测成本。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
5、在检测过程中,我们将与客户进行密切沟通,以便随时调整测试方案,确保测试进度。
6、试验测试通常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根据样品的类型和数量而定。
7、出具检测样品报告,以便客户了解测试结果和检测数据,为客户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为婴童产品检测:确保安全与健康的科学指南的检测内容,如需更多内容以及服务请联系在线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