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GB/T 13140.2-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13140. 1-2008的该章做下述变动后适用。rn增加:rnGB 13140的本部分亦适用于连接未经特别处理的导线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
【中国标准分类】 K30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20-连接装置
国家标准 GB 13140.2-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亦适用于连接未经处理的导线的带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
【中国标准分类】 K30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20-连接装置
国家标准 GB/T 3883.1-2014 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GB 3883的本部分涉及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rn——手持式电动工具(第2部分);n——可移式电动工具(第3部分);n——园林工具(第4部分)。rn以下简称“工具”。rn交流单相或直流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交流三相工具的额定电压不大于440v。最大额定输入功率不超过3700W。rn本部分涉及人们在正常操作以及合理可预见的使用工具时遇到的由工具引发的危险。rn带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部分范围。这些加热元件的要求在GB 4706的相关部分中规定。rn对于不与电网隔离、且基本绝缘由不按工具额定电压设计的电动机,其要求在附录B中规定。对于由可充电电池供电的电动机驱动或电磁铁驱动的工具以及用于这些工具的电池包,其要求在附录K中规定。对于能直接接在市电或非隔离电源上操作和/或充电的这类工具,其要求在附录L中规定。rn不用对工具自身作任何改造便能够安装到一个支架或工作台当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属于本部分范围,由第3部分来规定。rn本部分不适用于:n——在爆炸性环境(尘埃、蒸汽或气体)中使用的工具;n——制备和加工食品用工具;n——医疗用工具;rn——与化妆品和药品一起使用的工具;rn——加热工具;n——电动机驱动的家用或类似用途电器;n——工业机床用电气设备;rn——用来制作模型的由低压变压器驱动的小型台式工具,如制作遥控飞机模型或汽车模型等。
【中国标准分类】 K64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5.140.20-电动工具
国家标准 GB/T 13140.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GB 13140的本部分适用于作为独立单元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连接器件。这些连接器件的交流额定电压应不超过1000V,频率不大于1000Hz;直流额定电压应不超过1500V;在电气上应能连接两根或多根横截面积为0.2mm2~35mm2(含35mm2)或相应的AWG线规的硬铜导线(实心或绞合)或软铜导线。这些硬或软铜导线应符合GB/T 3956-2008或GB/T 18213-2000的要求。rn注:额定连接容量小于0.5mm2的导线参照GB/T 18213-2000,额定连接容量大于或等于0.5mm2的导线则参照GB/T 3956-2008。rn除扭接式连接器件和带刺穿绝缘型连接器件外,符合本部分要求的连接器件应不需使用特殊工具来进行连接。rn本部分为通用要求,应与第2部分特殊要求(以下简称”第2部分),配合使用:n—带螺纹型夹紧件的器件(GB 13140.2)n—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器件(GB1 3140.3)n—带刺穿绝缘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GB 13140.4)n—扭接式的器件(GB 13140.5)
【中国标准分类】 K30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20-连接装置
国家标准 GB/T 13140.3-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13140.1-2008的该章适用。rn增加:rnGB 13140的本部分适用于主要用以连接未经特别处理的导线的带无螺纹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rn在本部分中,无螺纹型端子简称为端子。rn注:本部分不包括刺穿绝缘式连接器件(GB 13140.4),扭接式连接器件(GB 13140.5)和扁形快速连接端头(GB 17196)。
【中国标准分类】 K30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20-连接装置
国家标准 GB/T 13140.4-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作为独立单元的带刺穿绝缘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13140.1-2008的该章做下述变动后适用。rn增加:rnGB 13140的本部分适用于主要用以连接未经特别处理导线的带刺穿绝缘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rn在接线过程中,通过对一个或多个连接点处导线的绝缘层进行穿孔、打眼、切穿、剥开、移位或其他的方法使绝缘失效。rn注:在本部分的下文中,带刺穿绝缘型夹紧件的连接器件简写为IPCD(insulation piercing connecting devices)
【中国标准分类】 K30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20-连接装置
国家标准 GB/T 13140.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低压电路用的连接器件 第2部分:扭接式连接器件的特殊要求
【适用范围】GB 13140.1-2008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nGB 13140的本部分适用于连接两根或多根未经处理的硬和/或软铜导线的扭接式连接器件(简写为TOCD,下同),所接导线应符合GB 3956-1997的要求,导线截面积从0.5mm2~16mm2(含16mm2),截面积之和不超过35mm2。rn本部分中的TOLD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压不超过1000V(a.c.)和1500V(d.c.)的低压电路。rn本部分中的TOCD设计主要用手操作,但某种TOLD,例如,连接导线截面积大的TOLD,可以要求使用专用工具。rn注:在英国,TOLD的2管接头或一些无装备软电缆,包括1.25mm2可交叉的软线电缆一定适当遵从BS 6500;在美国的电线和电缆目前不遵从IEC 60228。
【中国标准分类】 K30 低电压器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20-连接装置
国家标准 GB 16915.1-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GB l6915的本部分适用于户内或户外使用的,仅用于交流电、额定电压不超过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63 A的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手动操作的一般用途开关。 装有无螺纹端子的开关的额定电流限为最大16 A。 注1:正在考虑将适用范围扩大到额定电压高于440 V的开关。 本部分亦适用于开关的安装盒,但不适用于暗装式开关的安装盒。 注2:对暗装式开关用的安装盒的要求见GB l7466。 本部分还适用于: ——装有信号灯的开关; ——电磁遥控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 ——装有延时装置的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 ——带有开关和其他功能组合的开关(但不适用于与熔断器组合的开关); ——电子开关(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给出); ——装有软缆保持装置和软缆出口装置的开关(见附录B)。 注3:上述开关所用的软缆最小长度可由国家布线规范规定。 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适于在通常不超过35℃但偶尔会达到40℃的环境温度中使用。 注4:符合本部分要求的开关仅适于在安装方法和安装位置均不可能使开关周围的环境温度超过40℃的设备里 使用。 在特殊环境,例如在车、船上,和在可能发生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的开关,可能要求特殊的结构。
【中国标准分类】 K60 电气设备与器具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40-开关
国家标准 GB 19212.1-2008 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适用范围】GB 19212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变压器、电源、电抗器和类似产品的安全方面的要求,如电气、温度和机械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包括了下列类型的干式变压器、电源(包括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其绕组可以是包封式或非包封式。
注:变压器、电源和开关型电源的区别如下:
——对变压器,没有改变频率。但是,变压器(例如恒压变压器)可以有不超过30kHz的内部谐振频率;
——对电源,内部工作频率和波形与电源的频率和波形不同,且内部工作频率不超过500Hz(见定义3.1.19);
——对开关型电源,内部工作频率和波形与电源的频率和波形不同.且内部工作频率超过500Hz而不超过 100MHz。
关于GB 19212的其他部分的编目可以从本部分的引育中查到。
a)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不构成配电网络一 部分的隔离和安全隔离变压器,其具有下列特性: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
——额定频率不超过500Hz;
以及,除了GB 19212的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规定的数值:
对隔离变压器:
——单相变压器额定输出不超过25kVA,多相变压器不超过40kVA;
——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超过交流50V而不超过交流500V,或者按国家布线 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1000V。
对安全隔离变压器:
——单相变压器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0kVA,多相变压器不超过16kVA;
——在导体之间或任意一个导体与保护接地之间,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 交流50V。
注1:当安装规程或电器(例如,电动玩具、电铃、移动式电动工具、手提式灯具)规范要求电路之间为双重绝缘或加 强绝缘时,要使用隔离变压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
b)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不构成配电网络 一部分的分离变压器、自耦变压器、调压器和小型电抗器,其具有下列特性: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
——额定电源频率不超过500Hz;
以及,除了GB 19212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规定的数值:
对既是独立用又是配套用的变压器,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交流15kV,对 独立用的变压器,额定输出电压不小于交流50V。
额定输出不超过下列规定值:
——对单相变压器,1kVA;
——对单相电抗器,2kvar;
——对多相变压器,5kVA;
——对多相电抗器,10kvar。
注2:当安装规程或电器规范不要求电路之间为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时,可使用分离变压器。
注3:通常,b)类变压器是预定要与设备配套使用,以便针对设备的功能要求提供与电源电压不同的电压。该类变 压器的电击防护可以通过所配套设备的其他部件,例如用其壳体来提供或实现。输出电路的零部件可以与输入电路或保护接地相连。
c)驻立式或移动式、单相或多相、空气冷却(自冷或风冷)、独立用或配套用的、装有一个或多个 a)类或b)类变压器、不构成配电网络一部分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其具有下列特性:
——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
——额定电源频率不超过500Hz;
——内部工作频率,对电源,不超过500Hz,对开关型电源,不超过100MHz;
以及,除了GB 19212其他部分另有规定外,具有下列规定的数值:
对装有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
——单相或多相电源或开关型电源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
——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超过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而不超过500V 或无纹波直流708V,或者按国家布线规程的规定或对某个特殊用途,不超过交流 1000V或无纹波直流1000V。
对装有安全隔离变压器的电源和开关型电源:
——单相或多相电源和开关型电RAI的额定输出不超过1kVA;
——在导线之间或任意一条导线与保护接地之间,空载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压不超过 交流50V或无纹波直流120V。
d)本部分也适用于额定输出不超过1000VA、tw温度不大于140℃(tw140)的带tw标志的变压器.但是,变压器的tw标志是可以任选的。
本部分也适用于装有电子电路的变压器、电源、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预定要与变压器、电源、开关型电源和电抗器的输入和输出端子或输出插座连接的 外部电路及其元器件。
【中国标准分类】 K41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9.180-变压器、电抗器
国家标准 GB 19212.1-2003 电力变压器、电源装置和类似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试验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K41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9.180-变压器、电抗器
国家标准 GB 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200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这些电气设备包括:
——由非人员按设计用途使用、接触或直接由使用者手持操作的电气设备;
——按其结构类型或功能应用于电气作业场或封闭的电气作业场,主要或完全由或受过初级 训练人员操作的电气设备。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标准。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1.3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的共性安全技术要求。用作:
——各类电气产品安全技术内容的结构基础;
——对无安全标准的电气产品,初步评价其安全水平;
——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技术基础。
1.4若其他法律、法规对电气设备还规定了其他方面的安全要求,则电气设备也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应在电气设备的标准中具体化,并通过相应的论证、验 证,补充技术数据加以规定。
1.5本标准不适用于:
——本规范规定的电气设备的材料和辅助材料除外;
——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级产品;
——用于医疗目的的电气设备;
——爆炸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电梯;
——电栅栏激发器;
——船舶、飞行器和铁路等特殊电气设备。
1.6本标准指的“危险”不包括由于不恰当的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以及未按设计用途使用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
【中国标准分类】 K09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国家标准 GB 50303-2015 进出口电器附件检验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器附件的抽样、检验及结果判定。本部分适用于以下六大类电器附件产品的检验:电缆管理系统类;插头和插座类;开关类;连接器件类;藕合器类;安装盒类。本部分不适用于已发布SN检验规程的电器附件的检验。 n n n
【中国标准分类】 K10 电工材料和通用零件 【国际标准分类】 29.120.01-电工器件综合
团体标准 CECS 421-2015 建筑电气细导线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直流1.5kV及以下建筑电气细导线的连接。
【中国标准分类】 A00 供热、供气、空调及制冷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 01.120-标准化总则
国家标准 GB/T 1.7-1988 标准化工作导则 产品包装标准的编写规定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J13 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2-2001 紧固件 外螺纹零件的末端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外螺纹零件如螺栓和螺钉推荐使用的末端型式和尺寸。rn 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螺纹零件,如在订单中注明时,也适用于非标准螺纹零件。rn 每一种末端型式规定了一个代号。需要对螺纹紧固件规定某种末端时,推荐使用代号。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01-紧固件综合
国家标准 GB/T 2-1985 紧固件 外螺纹零件的末端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J05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40-螺纹
国家标准 GB 3-1979 螺纹收尾 肩距 退刀槽 倒角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J13 机械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28-1988 六角头螺杆带孔铰制孔用螺栓 A和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48、A和B级的六角头螺杆带孔铰制孔用螺栓。rn 该螺栓是在GB27的杆部制出开口销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29.1-1988 六角头头部带槽螺栓 A和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3~M12的六角头头部带槽螺栓。rn 该螺栓是在GB5783的头部制出一字槽。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1.1-2013 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 M6~M48 、产品等级为 A 级和 B 级的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 本标准规定的螺栓是在 GB/T 5782 产品的杆部制出开口销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1.1-1988 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 A和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48、A级和B级的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rn 该螺栓是在GB5782的杆部制出开口销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1.2-1988 六角头螺植带孔螺栓 细杆 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20、细杆、B级的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rn 该螺栓是在GB5784的杆部制出开口销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1.3-1988 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 细牙 A和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8×1~M48×3、A和B级的六角头螺杆带孔螺栓。rn 注:该螺栓是在GB5785的杆部制出开口销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2.1-2020 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
【适用范围】GB/T 32的本部分规定了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的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引用标准、标记。
本部分适用于螺纹规格为M6~M48、性能等级为5.6、8.8、10.9、A2-70、A4-70、A2-50、A4-50、CU2、
CU3和AL4级、产品等级为A和B级的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
本部分规定的螺栓是在符合GB/T 5782产品的头部制出金属丝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2.1-1988 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 A和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48、A和B级的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rn 该螺栓在GB5782的头部制出金属丝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2.2-1988 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 细杆 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6~M20、细杆、B级的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rn 该螺栓是在GB 5784的头部制出金属丝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2.3-2020 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 细牙
【适用范围】GB/T 32的本部分规定了细牙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的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引用标准、标记。
本部分适用于螺纹公称直径d=8mm~48mm、细牙螺纹、性能等级为5.6、8.8、10.9、A2-70、A4-70、A2-50、A4-50、CU2、CU3和AL4级、产品等级为A级和B级的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
本部分规定的螺栓是在符合GB/T 5785产品的头部制出金属丝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2.3-1988 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 细牙 A和B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8×1~M48×3、A和B级的六角头头部带孔螺栓。rn 该螺栓是在GB5785的头部制出金属丝孔。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37-1988 T型槽用螺栓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规格为M5~M48、B级的T形槽用螺栓。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41-2016 1型六角螺母 C级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C级1型六角螺母的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标记。rn本标准适用于纹规格M5~M64、性能等级为5级、产品等级为C级的1型六角母。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20-螺母
国家标准 GB/T 41-1986 1型六角螺母 C级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10-螺栓、螺钉、螺柱
国家标准 GB/T 93-1987 标准型弹簧垫圈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格为2~48mm的标准型弹簧垫圈。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30-垫圈、锁紧件
国家标准 GB/T 97.2-2002 平垫圈 倒角型 A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规格(螺纹大径)为5~64mm、标准系列、硬度等级为200HV和300HV级、产品等级为A级的平垫圈。rn 硬度等级为200HV级的垫圈适用于:n ——性能等级至8.8级、产品等级为A和B级的六角头螺栓和螺钉;rn ——性能等级至8级、产品等级为A和B级的六角螺母;rn ——不锈钢及类似化学成分的六角头螺栓、螺钉和六角螺母;rn ——表面淬硬的自挤螺钉。rn 硬度等级为300HV级的垫圈适用于:n ——性能等级至10.9级、产品等级为A和B级的六角头螺栓和螺钉;rn ——性能等级至10级、产品等级为A和B级的六角螺母;rn 如需要本标准规定以外的尺寸,则应从GB/T 5286中选取。rn 当用于夹紧软材料零件或者工作上大的螺栓通孔时,使用者应校验这类垫圈的适用性。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30-垫圈、锁紧件
国家标准 GB/T 97.2-1985 平垫圈 倒角型 A级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30-垫圈、锁紧件
国家标准 GB/T 97.5-2002 平垫圈 用于自攻螺钉和垫圈组合件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自攻螺钉和平垫圈组合件(符合GB/T 9074.18)、公称规格(螺纹大径)为2.2~9.5mm、标准系列和大系列的、硬度等级为180HV级、产品等级为A级的平垫圈。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30-垫圈、锁紧件
国家标准 GB/T 118-2000 内螺纹圆锥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称直径d=6~50mm、公差为h10、材料为易切钢等的内螺纹圆锥销。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50-销、钉
国家标准 GB 118-1986 内螺纹圆锥销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50-销、钉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