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GB/T 17886.1-1999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性能、试验和定额--安全要求--安装和运行导则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专门用来提高标称电压为1kV及以下、频率为15Hz~60Hz交流电力系统的功率因数的电容器单元和电容器组。 本标准也适用于在电力滤波电路中用的电容器。在附录A中给出了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要求和试验。 对由内部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对内部熔丝的要求,均在GB/T17886.3中给出。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运行频率40Hz~240040Hz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 --串联电容器; --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在电力电子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 --用于荧光灯和放电灯中的小型交流电容器; --抑制无线电干扰的电容器; --用于各种电气设备中并作为其部件的电容器; --用于有直流电压叠加于交流电压的电容器。 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仪用互感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本标准的目的是: 阐述关于性能、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 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 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7886.2-1999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第3部分:内部熔丝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内部熔丝,该内部熔丝用来断开故障的电容器元件或电容器单元,从而允许该电容器单元的其余部分以及接有该电容器单元的电容继续运行,这种熔丝不作为诸如断路器之类的开关装置的代替件或者电容器组或其中任一部分的外部保护的代替件。 本标准的目的是阐述有关性能和试验的要求以及提供熔丝保护配合导则。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外标准 DIN EN 60931-1-2003 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力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
【适用范围】 GB/T 3984的本部分适用于标称电压不大于3.6kV,频率为50kHz及以下的可控或可调的交流电压系统中,专门用来改善感应加热、熔化、搅拌或铸造装置,以及类似应用场合的功率因数的户内电容器单元和户内电容器组。rn 对于由内部元件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在GB/T 3984.2中给出。rn 本部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rn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n ——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n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n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rn ——标称电压1k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rn ——标称电压1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n ——荧光灯和放电灯用小型交流电容器;rn ——电力电子电路用电容器;n ——微波炉用电容器;rn ——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器;rn ——拟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rn 各附件,诸如绝缘子、开关、仪用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rn 本部分的目的是:n a)阐述关于性能、试验和定额的统一规则;rn b)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n c)提供安装和使用导则。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2747.1-2017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力电子设备中,特别是在下列条件下使用的电容器: --半导体切换和保护; --滤波和储能。 本标准所涉及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最高到10000V。 采用这些电容器的系统的运行频率通常低于1000Hz,而脉冲频率则可能高达数千赫,在某些场合可能超过10000Hz。 把交流电容器和直流电容器区别开。 电容器作为部件安装在壳体中。 本标准范围的电容器包括那些拟在诸如符合GB/T3859.1、GB/T3859.2、GB/T7677、GB/T7678或IEC60411的半导体变流器等电力电子设备中使用的电容器。 注 1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在40~24000Hz频率之间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 --交流电动机电容器; --用于旁路电力网络中一种或多种谐波的电路中的电容器; --用于荧光灯和放电灯的小型交流电容器; --用于抑制无线电干扰的电容器; --额定电压10凹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额额定电压10凹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 --不是用于电力电路的电子电容器;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 --用于要求贮存能量/大电流放电,诸如影印机和激光机中的电容器;--微波炉用电容器。2对于以内部熔丝和内部隔离器件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对于自愈性试验、耐久性试验和破坏试验的要求见GB/T17702.2。 3本标准涉及到极其宽广范围的多种用途的电容器技术,第6章中给出了一些例子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7702-2021 电力电子电容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电子设备的电容器。本标准不适用于:在40 Hz~24 000 Hz频率之间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见 IEC 60110-1 和 IEC 60110-2);电动机及其类似应用的电容器(见 IEC 60252-1 和 IEC 60252-2);在电路中抑制电网中的一种或多种谐波用电容器;荧光灯和放电灯用的小型交流电容器(见 IEC 61048 和 IEC 61049);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的电容器(见 IEC 60384-14);标称电压1000 V 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见 IEC 60871-1和 IEC 60871-2);标称电压1000 V 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容器(见 IEC 60831-1 和 IEC 60831-2);标称电压1000 V 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容器(见 IEC 60931-1 和 IEC 60931-2);电力电路的电子电容器;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见 IEC 60143);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见 IEC 60358);微波炉电容器(见IEC 61270-1);轨道交通用电容器(见 IEC 61881)。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6115.3-2002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 第3部分:内部熔丝
【适用范围】 GB/T 6115的本部分适用于内部熔丝,该内部熔丝用来断开故障的电容器元件,从而使该电容器单元的其余部分以及接有该电容器单元的电容器组继续运行。这种熔丝不作为诸如断路器之类的开关装置的代替件或者电容器组或其中任一部分的外部保护的代替件。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11024.1-2010 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 第1部分:总则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标称电压l 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的性9B、试验、定额、安全要求、安 装和运行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专门用来改善标称电压为1 000V以上、频率为15 Hz~60Hz交流电力系统的功率 因数的电容褥单元和电容器组。 本部分也适用于在电力滤波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滤波电容器的附加定义、要求和试验在附录B 中给出. 有内部熔丝保护的电容器的附加要求以及对内部熔丝的要求在GB/T11024.4中给出 有外部熔断器保护的电容器的要求以及对外部熔断器的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 本部分不适用于自愈式金属化介质电容器。 本部分也不适用于下列电容器: ——在频率40 Hz~24 000 Hz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见GB/T 3984.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见GB/T 6115系列); ——电动机用电容器及其类似者(见GB/T 9667系列);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见GB/T 19749); ——标称电压l kV及以下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见GB/T 12747系列f 列)' ——荧光灯和放电幻,用小型交流电容器(见GBl8489和GB/T18504)~ ——电力电子电容QS(见GB/T17702系列); ——微波炉用电容器(见GB/T 18939.1); ——抑制无线电干扰用电容gF; ——在叠加有直流电压的交流电压下使用的电容器。 各附件,诸如绝缘于、开关、互感器、外部熔断器等均应符合^ 本部分的目的如下; a) 阐述关于单元和电容器组的性能、定藕及单元试验的统 b) 阐述特殊的安全规则, c) 提供安装和运行导则。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 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额定电压1200V以下、直流额定电压1500V以下的各类电气设备。这些电气设备包括:
——由非人员按设计用途使用、接触或直接由使用者手持操作的电气设备;
——按其结构类型或功能应用于电气作业场或封闭的电气作业场,主要或完全由或受过初级 训练人员操作的电气设备。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本标准。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1.3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时的共性安全技术要求。用作:
——各类电气产品安全技术内容的结构基础;
——对无安全标准的电气产品,初步评价其安全水平;
——电气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和使用的技术基础。
1.4若其他法律、法规对电气设备还规定了其他方面的安全要求,则电气设备也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要求应在电气设备的标准中具体化,并通过相应的论证、验 证,补充技术数据加以规定。
1.5本标准不适用于:
——本规范规定的电气设备的材料和辅助材料除外;
——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或初级产品;
——用于医疗目的的电气设备;
——爆炸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
——电梯;
——电栅栏激发器;
——船舶、飞行器和铁路等特殊电气设备。
1.6本标准指的“危险”不包括由于不恰当的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以及未按设计用途使用电气设备所产生的危险。
【中国标准分类】 K09 电工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 29.020-电气工程综合
国家标准 GB/T 22582-2008 电力电容器 低压功率因数补偿装置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交流频率50Hz、额定电压1kV及以下补偿调整电网功率因数的低压无功补偿装置,该装置内部装有开关电器和相关控制设备以实现电容器与主电源回路的接入或切除,从而调整其功率因数。rn本标准规定了低压无功补偿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标志、设计、安装与运行、安全、试验方法及运输等。rn若无其他指明,下文中或使用时,低压无功补偿装置应符合GB 7251.1和GB 7251.3的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25121.1-2018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第1部分:纸/塑料薄膜电容器
【适用范围】GB/T2512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力电子电容器的使用条件、质量要求和检验、过负载、安全要求、标识、安装和应用导则。
本部分适用于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中使用的电力电子电容器。
本部分所涵盖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最高到10000V。
使用此类电容器系统的工作频率通常低于15kHz,而脉冲频率可达到5倍~10倍的工作频率。
电容器分为交流电容器和直流电容器。
电容器作为部件安装在壳体中。
注:本部分适用的电容器技术范围很广,包括过电压保护、直流和交流滤波器、开关电路、直流储能、辅助变流器等许多应用中使用的电容器。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电容器:
——频率在50kHz及以下运行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见GB/T3984.1和GB/T3984.2);
——交流电动机及类似应用的电容器(见GB/T3667.1和GB/T3667.2);
——电力供电网中抑制一种或多种谐波的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
——荧光灯和放电灯用的小型交流电容器(见GB/T18489和GB/T18504);
——抑制电磁干扰用的电容器(见GB/T6346.14);
——标称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器(见GB/T11024.1、GB/T11024.2 GB/T11024.3和GB/T11024.4);
——标称电压1000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系统用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见GB/T12747.1和GB/T12747.2);
——标称电压1000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见GB/T17886.1、GB/T17886.2和GB/T17886.3);
——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见GB/T6115.1 GB/T6115.2 GB/T6115.3和GB/T6115.4);
——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见GB/T19749.1);
——用于要求储存能量/大电流放电,如影印机和激光机中的电容器;
——微波炉电容器(见GB/T18939.1);
——轨道交通之外的电力电子电容器(见GB/T17702)。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5121-2010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设备 电力电子电容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轨道交通机车车辆中使用的电力电子电容器。rn本标准所涉及的电容器的额定电压最高到10000V。rn采用此类电容器系统的工作频率通常低于2500Hz,而脉冲频率可高这几千赫,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超过10000Hz。rn电容器分为交流电容器和直流电容器两种。rn电容器作为部件安装在壳体中。rn注:本标准适用的电容器技术范围猩广,包括过电压保护、直流和交流滤波器、开关电路、直流储能,辅助交流器等许多应用中使用的电容器。rn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电容器:rn——频率在40Hz~24000Hz之间的感应加热装置用电容器(见GB/T 3984.1和GB/T 5984.2);rn——交流电动机使用的以及类似的电容器(见GB/T 6667.1);rn——用于电力供电网中抑制一种或多种谐波的电路中使用的电容器;rn——用于荧光灯和放电灯用的小型交流电容器(见GB l8489或GB/T 18504);rn——抑制电磁干扰用的电容器(见GB/T 14472);rn——额定电压1000V以上交流电力系统用并联电容界(见GB/T 11024.1、GB/T 11024.2);rn——额定电压l000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系统用自直式并联电力电容界(见GB/T 12747.1、GB/T 12747.2);rn——额定电压l000V及以下的交流电力系统用非自愈式并联电力电容器(见GB/T 17886.1、GB/T 17886.2和GB/T 17885.3);rn——用于非主电路的电子电容器;n——电力系统用串联电容器(见GB/T 6115.1、GB/T 5115.2和GB/T 6115.3);rn——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见GB/T 19749);rn——用于要求储存能量/大电流放电,如影印机和激光机中的电容器;n——微泣炉用电容器。rn示例在第9章中给出。rn
【中国标准分类】 S35 机车车辆通用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 29.280-电力牵引设备
国家标准 GB/T 26870-2011 滤波器和并联电容器在受谐波影响的工业交流电网中的应用
【适用范围】本标准就工业上用于抑制谐波和无功补偿的无源交流滤波器和并联电容器的使用给出了指导意见,包括低压和高压。 n本标准中提出的建议措施适用于1次以上至25次(含25次)的谐波。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行业标准 DL/T 499-2001 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低压电力网的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380V及以下农村电力网的设计、安装、运行及检修。对用电有特殊要求的农村电力用户应执行其他相关标准。 各级电力管理部门从事农电的工作人员、电力企业从事农电的工作人员、农村电力网中用户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执行本标准。
【中国标准分类】 F20 电力 【国际标准分类】 27.100-电站综合
行业标准 DL/T 842-2015 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使用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简称装置)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的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交流50Hz、标称电压380V及以下配电网中用于补偿电网无功功率,改善功率因数,减少电网电能损耗的并联电容器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F24 电力 【国际标准分类】 27.100-电站综合
行业标准 JB/T 7115-2011 低压电动机就地无功补偿装置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压电动机就地无功补偿装置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设计、结构及安全要求、质量要求和试验、标志、运输及安装运行导则等。本标准适用于频率为50 Hz或60 Hz、标称电压为1 kV及以下的交流配电系统,与电动机并联使用,用以补偿电动机所产生的感性无功,提高功率因数的就地无功补偿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行业标准 JB/T 10676-2006 金属化安全膜交流电动机电容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化安全膜交流电动机电容器的适用范围、术语、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全要求、标志、安装和运行导则等。n本标准适用于频率100Hz及以下的单相系统供电的异步电动机绕组连接的,以及和三相异步电动机连接从而使这些电动机可由单相系统来供电的金属化安全膜交流电动机电容器(以下简称电容器)。这种电容器是浸渍的或不浸渍的塑料薄膜作介质,具有安全防爆结构的金属化电极,其额定电压为660V及以下。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行业标准 JB/T 10932-2010 低压电力滤波装置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低压电力滤波装置的定义、分类和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及出厂文件、铭牌的基本内容,包装运输及贮存的基本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频50Hz,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低压配电系统中。由滤波电容器和滤波电抗器及电阻器(如果需要)等器件组成的谐振回路,以吸收、滤除系统特定谐波次数谐波电流的电力滤波装置(以下简称滤波装置或装置)。
【中国标准分类】 K42 输变电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31.060.70-电力电容器
国家标准 GB/T 97.5-2002 平垫圈 用于自攻螺钉和垫圈组合件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适用于自攻螺钉和平垫圈组合件(符合GB/T 9074.18)、公称规格(螺纹大径)为2.2~9.5mm、标准系列和大系列的、硬度等级为180HV级、产品等级为A级的平垫圈。
【中国标准分类】 J13 通用零部件 【国际标准分类】 21.060.30-垫圈、锁紧件
国家标准 GB/T 150.1-2011 压力容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的建造要求。本部分规定了金属制压力容器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通用要求。 n本标准适用的设计压力 n钢制容器不大于35MPa。 n其他金属材料制容器按相应引用标准确定。
【中国标准分类】 J74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3.020.30-压力容器、气瓶
国家标准 GB/T 150.2-2011 压力容器 第2部分:材料
【适用范围】GB150的本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允许使用的钢号及其标准 钢材的附加技术要求 钢材的使用范围(温度和压力)和许用应力。 n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温度-253℃~800℃、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压力容器。 n本部分不适用的范围为:GB150.1规定的不适用范围;制冷、造纸行业的容器 搪玻璃容器和简单压力容器;TSGR0004中1.4条所规定的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J74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3.020.30-压力容器、气瓶
国家标准 GB/T 150.3-2011 压力容器 第3部分:设计
【适用范围】GB150.3规定了压力容器基本受压元件的设计要求。 n本部分适用于内压圆筒和内压球壳、外压圆筒和外压球壳、封头、开孔和开孔补强以及法兰的设计计算。 n本部分给出了非圆形截面容器(规范性附录A)、钢带错绕筒体(规范性附录B)、常用密封结构(资料性附录C)和焊接接头结构(资料性附录D)的基本设计要求。 n本部分还给出了关于低温压力容器的基本设计要求(规范性附录E)。
【中国标准分类】 J74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3.020.30-压力容器、气瓶
国家标准 GB/T 150.4-2011 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适用范围】1.1 本部分规定了GB150适用范围内的钢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其他材料制压力容器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按相关标准。 n1.2 本部分适用的压力容器结构形式为单层焊接压力容器、锻焊压力容器和多层压力容器(包括多层筒节包扎、多层整体包扎、钢带错绕和套合容器)。 n1.3 对于奥氏体型钢材制低温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196℃) 由参与建造的各方协商规定附加的制造、检验与验收要求 由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予以规定。
【中国标准分类】 J74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3.020.30-压力容器、气瓶
国家标准 GB 150-1998 钢制压力容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制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J74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3.020.30-压力容器、气瓶
国家标准 GB 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直接受火管壳式换热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的要求。
【中国标准分类】 J74 通用机械与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23.020.30-压力容器、气瓶
国家标准 GB 151-198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 测定硫含量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铁、钢、高温合金和精密合金中0.0030%(m/m)~0.20%(m/m)硫含量的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H11 金属化学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77.080-黑色金属
国家标准 GB/T 223.69-200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适用范围】
【中国标准分类】 H11 金属化学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77.080-黑色金属
国家标准 GB/T 223.71-199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用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本标准适用于铁、钢、高温合金和精密合金中0.10%(m/m)~5.00%(m/m)碳含量的测定。
【中国标准分类】 H11 金属化学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 77.080-黑色金属
国家标准 GB/T 223.74-1997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煤矿巷道支架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按极限状态设计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煤矿巷道支架。
【中国标准分类】 A82 矿山机械设备 【国际标准分类】 55.140-粗腰桶、桶、罐等
国家标准 GB/T 325.1-2008 包装容器 钢桶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适用范围】GB/T 325的本部分规定了钢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钢桶的制造、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
【中国标准分类】 A8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 55.020-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国家标准 GB/T 325.2-2010 包装容器 钢桶 第2部分:最小总容量208L、210L和216.5L全开口钢桶
【适用范围】GB/T 325的本部分规定了最小总容量为208L、210L和216.5L全开口钢桶的结构和尺寸。
【中国标准分类】 A8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 55.140-粗腰桶、桶、罐等
国家标准 GB/T 325.3-2010 包装容器 钢桶 第3部分:最小总容量212L、216.5L和230L闭口钢桶
【适用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最小容量为212L、216.5L和230L闭口钢桶的结构和尺寸。
【中国标准分类】 A8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 55.140-粗腰桶、桶、罐等
国家标准 GB/T 325.4-2015 包装容器 钢桶 第4部分:200L及以下全开口钢桶
【适用范围】GB/T325的本部分规定了总容量为200L及以下全开口钢桶的结构和尺寸。 本部分适用于总容量为200L及以下全开口钢桶的制造。
【中国标准分类】 A8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 55.140-粗腰桶、桶、罐等
国家标准 GB/T 325.5-2015 包装容器 钢桶 第5部分:200L及以下闭口口钢桶
【适用范围】GB/T 325的本部分规定了总容量为200L及以下闭口钢桶的结构和尺寸。 本部分适用于总容量为200L及以下闭口钢桶的制造。
【中国标准分类】 A8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 55.140-粗腰桶、桶、罐等
国家标准 GB/T 325.6-2021 包装容器 钢桶 第6部分:锥形开口钢桶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可套叠贮运的锥形开口钢桶的材料、规格尺寸和结构。
本文件适用于锥形开口钢桶的制造。
【中国标准分类】 A8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 55.140-粗腰桶、桶、罐等
国家标准 GB/T 325-2000 包装容器 钢桶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圆柱形钢桶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钢桶的制造、流通、使用和监督检验等领域。
【中国标准分类】 A82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国际标准分类】 55.140-粗腰桶、桶、罐等
国家标准 GB/T 325-1991 非自行指示秤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非自行指示秤(以下简称“秤”)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杠杆传力、通过游砣在计量标尺上的移动和(或)增砣的增减来平衡被测物的重量,通过计量杠杆的摆动来确定平衡状态,从而获得称量示值的机械杠杆秤。
注:本标准所指机械杠杆秤主要包含机械台秤、案秤、地上衡和地中衡等。
【中国标准分类】 A53 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 17.100-力、重力和压力的测量
国家标准 GB/T 335-2002 非自行指示秤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非自行指示秤(以下简称“秤”)的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中国标准分类】 A53 计量 【国际标准分类】 17.100-力、重力和压力的测量
4、双方将就检测项目进行详细沟通,并签署保密协议,以保证客户信息的保密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将进行测试试验.